加急见刊

关于中国四代领导人对台湾问题的战略思考

李家泉  2012-01-26

一、毛泽东的战略思考 毛泽东是国际主义者,但首先是爱国主义者。他认为,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必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在台湾问题上,他既有坚定的原则性,又有高度的灵活性。战略上台湾必须收回,政策和方式上则又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不时进行调整。 建国初期重点是准备武力解放。强调革命必须彻底,其著名诗句是:“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自渡江战役结束、南京解放以后,毛泽东就开始考虑解放台湾问题。1950年即进行了军事部署,例如:(1)成立前线指挥部,由粟裕将军担任总指挥,并制定具体的解放台湾计划;(2)培训台湾干部,把参加过“二·二八”事件退到内地的台籍干部和部队中的台籍士兵集中起来,参加“台湾训练团”学习;(3)征集了一批准备渡海的民船民工进行训练,还选拔和调集了一批年轻和有经验的后勤干部准备支援前线。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说“台湾地位未定”,并命令美国海军第7舰队进驻台湾海峡,空军第13航空队进驻台湾岛。美国政府公然派兵侵占我国领土台湾,使我解放台湾工作受到干扰和阻挠。 50年代中期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当时内外形势有两大变化:一是国际形势趋于缓和。1953年7月,朝鲜停战达成协议;1954年4月至7月,日内瓦会议签订越南停战协定。二是海峡两岸形势亦有所缓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日益发展,新中国政权愈加巩固,国际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美国的对华侵略、封锁和遏制政策走向失败,海峡两岸的军事对峙和紧张关系随而趋于缓和。 正是在上述形势变化的条件下,毛泽东、周恩来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在万隆会议上阐明大陆对台政策时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即战争方式和和平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1956年1月,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随后不久又提出“和为贵”、 “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同样,由于美国政府的干预、阻挠等原因而未能实现。 “一个中国”原则下的“联蒋抗美”政策。1954年9月,福建前线人民解放军发动了第一次金门炮战,那是针对美蒋勾结以及美国武装侵占我国领土台湾的,这实际是国共内战的继续,也是对美国继续援蒋干涉中国内政所表现的强烈不满与抗议。1958年8月,又有第二次金门炮战,即著名的“8·23”炮战。这一次炮战,是针对美国的,却又有支持蒋介石对抗美国“划峡而治”政策的一面。当时美、蒋在要不要撤出金门、马祖问题上是有矛盾的,美国企图压蒋撤出金马,以便实现其“划峡而治”、分割中国的图谋。蒋介石先生顶住了压力,坚持不肯撤离,这说明他是有“一个中国”意识的。毛泽东发现了这一点,以炮火支持了蒋,形成“一个中国”原则下“联蒋抗美”的政策。此后,只要美舰参与护航,大陆这边就开炮,否则就网开一面,不打炮或隔日打炮,以便于国民党军队进行后勤补给。当年10月6日和25日,毛泽东同志亲自执笔,以“国防部长彭德怀”名义,两次发布了《告台湾同胞书》。文中说:“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我们是一致的。美国人强迫制造两个中国的伎俩,全中国人民,包括你们和海外侨胞在内,是绝对不容许其实现的。” “一个中国”为核心的“一纲四目”政策。1963年,周恩来总理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思路加以发挥,概括他提出“一纲四目”的祖国统一政策。这是从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逐步形成的。“一纲”就是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是四个基本政策:(1)台湾统一于中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2)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没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之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4)互约不派特务,不作破坏对方团结之事。毛泽东说,只要台湾当局能守住台湾,不使之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改变对台政策和对台关系。 在当时的情况下,双方互通信息,并有人员来往。台湾方面先后有曹聚仁(记者)、宋宜山(“立委”)等;大陆这边,毛主席、周恩来曾两次派章士钊先生赴港,与台湾保持联系。章写给蒋介石的信说:“溪口花草无恙,奉化庐基依然”,“台澎金马,唇齿相依,遥望南天,希诸珍重”。毛泽东对此特别欣赏,但认为“遥望南天”的“天”字不妥,改为“遥望南云”。毛泽东还通过章士钊风趣地转达蒋说:我们同台湾谁也离不开谁,就像《长恨歌》中所说,“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周恩来总理也通过章向蒋转达说:台湾一旦统一于祖国。蒋先生既有台湾之实(权和利),又有全国之名,不比在台湾只做一个小头目、仰外人之鼻息而又迟早要被他们换掉好吗? 在周恩来把大陆对台方针归结为以上“一纲四目”,并通过各种渠道传至台湾以后,在各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以蒋系势力为主的台湾当局确已心有所动,多次强调不会搞“两个中国”,并加强了打击“台独”势力的力度。和平解放台湾本已出现曙光,可惜的是后来被“文革”和“左”的思潮干扰而中断了。 二、邓小平的战略思考 邓小平作为新中国的第二代领导人,他在1978年底到1979年初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所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是对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所提出的“一纲四目”和平统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事实上,他也是“一纲四目”这一和平统一思想的直接参与者和制定者。当时他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直接参加了“一纲四目”这一战略思想的酝酿和起草。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本来是针对台湾问题的,后因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已提上日程,时间更迫近,故而首先用香港和澳门问题的实践。在解决港澳问题特别是香港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先后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回答了许多实际问题,从而更加明确和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内容。和平统一中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代领导人即已开始探索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思维,但是他们都没有来得及实践和加以完善,甚至受到了毛泽东本人发动的“文革”的干扰。这一工作为邓小平所继承,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大大地向前推进了。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与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的和平统一思想比较起来,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毛泽东、周恩来说的“和平统一”是指“和平解放”,而邓小平讲的“和平统一”,则是尺度更宽,根本未提“解放”二字。 (二)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是以“一国两制”为前提。“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核心内容,显然更科学、更切实可行了。 (三)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对“一纲四目”的发挥和发展。如果说,“一纲四目”已经是“一国两制”的雏形,而“一国两制”则是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完善。

(四)原来的“和平解放”是作为“武力解放”的补充手段,实际是以武力手段为主,而“一国两制”则正好相反,实际是以和平手段为主,所称不承诺放弃武力,是作为不得已情况下的补充手段提出的。 (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经过“告台湾同胞书”、 “叶九条”、 “邓六条”,以及其它一系列阐述,特别是在港澳的实践,已使其成为一种完整的有理论基础、有政策方针、有实践经验的内容丰富的科学。 总之,邓小平提出用“一国两制”来统一中国,是着眼于人民,立足于人民,其基本出发点,是要把台港澳特别是两岸在统一问题上处于对抗性的敌我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这是有益于台港澳人民,有益于全体中国人民,有益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千秋功业。当然也有益于亚洲和世界和平。邓小平同志已不幸于香港回归前夕,即1997年2月19日去世,但他在祖国统一问。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都已根据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获得合情合理解决,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性质虽不同,但一样适用于“一国两制”原则,相信终将会按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来解决。 三、江泽民的战略思考 国家主席江泽民作为新中国建国后的第三代领导人,他继承,发挥和亲身实践着前两代领导人关于和平统一、特别是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思想。1987年4月,邓小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当谈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说: “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包括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t992年1()月12日,江泽民以党的总书记身份,在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中,正式把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大事。 江泽民同志受任于艰难之际,奉命于非常之时,在一段时间内,主要忙于经济调整和经济改革,未能以更多精力致力于对台工作。1994年至1995年年初,在国内政经形势有所好转之后,乃于1995年元月三十日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新春讲话,简称《八项看法和主张》。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讲话,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周恩来第一代领导人和平统一思想、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构想进一步的深化和发挥。 江泽民的这篇讲话,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具有新意的: (一)关于如何对待台湾与外国的关系。江主席明确指出说: “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但坚决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认为台湾当局进行这种活动,不但“不能解决问题”,且会助长“‘台独’势力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和平统一的进程”。 (二)关于两岸各党派参加和谈问题。讲话谈到: “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这里,一是未再提到“国共谈判”,更未提“第三次国共合作”,显然是根据台湾内部形势变化所作出的政策调整。二是提到的“两岸各党派”,虽未指名台湾民进党,但显然包括了它,这是过去所没有的。不过,允许民进党内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绝不等于同意它的“台独党纲”。 (三)关于和平统一谈判的内容和步骤。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点:第一,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淡判,并达成协议。第二,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这是非常具有建设性和积极意义的。一是立足于为台湾人民着想,二是充分尊重台湾执政当局,三是采取分步骤的渐进做法。 (四)关于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讲话从“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特别提出“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这在目前的情况下是十分重要的,是为适应新形势而提出的新概括、新精神和新原则。讲话不仅表示希望两岸尽早实现直接“三通”,并且郑重提出“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五)关于保护台湾同胞的权益问题。讲话强调说:“他们(指台胞)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还特别指出:“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他们解决困难。”这实际上是对原来提出的“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两个寄希望”的进一步发挥和落实。 (六)关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传统,讲话指出: “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应共同继承和发扬这一优秀的中华文化传统。 江泽民接班后,正好是两岸关系最热络的时代,民间性的经贸文化交流往来十分密切,但同时也是两岸关系最激烈最紧张的时代。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祖国大陆,在解决港澳问题以后,即把视线转向台湾,希望早日实现两岸的政治接触、政治对话和政治谈判,尽快解决和平统一问题。江泽民提出的“八项看法和主张”,就是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而采取的重大步骤和行动。然在台湾方面,以李登辉为首的当权派,却越来越背离前两代领导人蒋介石和蒋经国所信守的“一个中国”原则,加快了分裂祖国的步骤和行动,使两岸关系多次出现紧张态势。1999年7月9日,李登辉更露骨地抛出“两国论”,显然是包藏祸心的,从而把两岸关系推向了新的更尖锐的对立。

台湾问题是我国的内政问题,但这个问题的解决却又遇到美国等国际反华势力的阻挠和干扰,情况是相当复杂的。究竟如何应对?我觉得江泽民主席的做法也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对美国,所采取的方针是既联合又斗争。美国的对华政策有其两面性,并且是不稳定的。对其所承诺的“一个中国”和“三不支持”(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参加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政策,自应表示积极的欢迎和赞赏态度;然对其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和“三不支持”的做法和行动,包括对台军售在内,则应进行坚决的斗争。

四、胡锦涛的战略思考

胡锦涛同志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的集体领导成员之一,2002年成为新中国的第四代领导人,他曾就对台工作先后发表过多次具有新意的讲话,不仅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果断,斩钉截铁,而且根据国内外不断变化的形势,在对台政策上作了创造性的发挥,从而把对台工作推向了一个崭新阶段。在胡锦涛的讲话中,最具代表性的是2005年3月4日关于对台政策“四个绝不”的讲话。 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他说,一个中国原则,就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对于台湾任何人、任何政党朝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方向所作的努力,我们都欢迎。他说,只要确立了一个中国的大前提,我们对任何有利于维护台海和平、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意见和建议都愿意做出正面回应,也愿意在双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寻求接触、交往的新途径。 二是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他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又说,两岸和平统一了,可以弥合两岸因长期分离而造成的隔阂,使两岸同胞增进一家亲情;可以结束两岸在军事上的对抗,使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于和平建设;可以使两岸经济更好地互补互利,使两岸同胞携手共谋发展;可以使两岸一起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使两岸同胞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和荣誉;可以真正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使两岸同胞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是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他说,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力量。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 四是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绝不妥协。他说,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3亿中国人民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妥协。他特别强调说,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 纵观胡锦涛接班以来,关于对台工作和对台政策所发表的一系列讲话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深感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在这个方面体现了新思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核心利益”的提法。这在胡锦涛同志以及其他领导同志的多次讲话,特别是2004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授权发表的声明(简称“5·17声明”)中说得最清楚。 (二)关于“决不妥协”的态度。这不仅表现在胡锦涛等领导同志的历次讲话。而且还特别表现在上述“5·17声明”和2005年发布的《反分裂国家法》一些条文中。 (三)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个思想不仅贯彻在对内地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实际上也是对历代中国领导人关于“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这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四)关于“依法制独”的做法。这是指通过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来对付“台独”和外国干涉者。“以法制法”,“依法制独”,这是过去所没有的,从实践来看,其权威性和震慑性都远大于以往使用的其它形式。 (五)关于“联美制独”的政策。当年毛泽东在蒋介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下,曾实行“联蒋抗美”来对付美国的“两个中国”政策;如今则在美国一再承诺“一个中国”政策下,采取“联美制独”政策,来反对陈水扁和民进党的分裂中国政策。 (六)关于“宏观调控”的战略。这是把市场经济中所采取的战略移至两岸关系中的政治领域。笔者指的是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就非和平手段所设置的一个底线,只要你不逾越这个底线,就不会采取非和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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