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的经济学分析
未知 2007-05-02
1、一般均衡论对建筑安全的分析
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论一直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中占统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说过:一旦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问题,很难想象还会由什么别的方法让你感觉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论,既多个产品市场在价格引导下的同时出清的理论,无论在宏观经济学还是在微观经济学中都是基础的理论,在建筑安全的领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从时间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经历负担期———微利期 持续强利期 利益萎缩期 无利期的阶段循环。
从建筑安全的作用对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核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从经济的着眼点看,建筑安全具有两项主要功能:一是避免与减少事故的经济损耗和损失;二是,维护生产力与保障社会经济财富增值的双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最大值(趋于无穷大),既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S=0),从理论上将损失趋于无穷大,具体值取决于机会因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100%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适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统的功能与社会经济水平的统一,与科学技术水平的统一,在有限的经济和科技能力的状况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们对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尽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资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最大的投资额。但考虑到建筑安全是“功能产品”:具有建筑安全条件、健康保障减损和免害的功能,还应该考虑事故与建筑安全的独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种“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从空间和时间上,人们对它们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处理建筑安全问题时,应使不平衡状态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过余”方向倾斜。这一点可从如下两方面论证: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超前”着手。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即从整体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因此,建筑安全系统在时间上应“优先”,在功能标准上应“优越”。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发展规划时,还应考虑建筑安全的超前发展原则,以充分实现建筑安全与社会经济的“本质协调”。
2、建筑安全的保险分析
意外导致的损失是一定会发生的,当它们发生时,人们必须采取某些融资措施予以弥补。损失融资可通过自留和转移来实现。一些潜在的损失被自留,是因为它们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许多单位自留某些风险,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遭受这一损失。转移风险则是将风险的经济负担转给了别人。如保险公司利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本着一人受损众人分摊的办法来使受灾者相对减少损失。2003年5月7日,经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形式上是经济补偿,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表明:其运行的机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预防作用,工伤保险“两个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所展开的事故预防工作更容易为企业接受。
保险公司的经济效应产生于边际效用递减效率。投机和保险市场,由于信息市场失灵,会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市场失灵的两个重要因素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及风险最大者成为最能购买保险的人群和恶意。在市场失灵时,就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政府具有税收和调节权利,加上有能力通过扩大保险的覆盖面以避免逆向选择。
3、对策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由于对策论的推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代对策论为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进入当今主流经济学的钥匙和必经途径。1994年三位对策论专家荣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人们都能看到用对策论重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并且对策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话来说,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算真正的经济学家,而只能在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外徘徊。
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经济对策论在刻画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确性,远远超过了其他方法。这就正好抓住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纳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给定时,没有一方还能改善自己的获利情况。
为什么纳什均衡反而在博弈双方收益,受益相对较少的时候存在?请记住亚当。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价时……谈话终止了。”“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好。”
在现实世界,建筑企业在对建筑安全投入进行决策时存在的问题会更加严重。通常不仅是两个建筑公司的竞争,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更难达成合作协议,仍然难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这时唯一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业可以获得与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样的利润。
4、政府经济学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决定一经形成,就有强制贯彻的效力,也就是说必然影响现实的经济。于是政府决定的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效率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决定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样去决策,而是要分析现实的机制,看他是否大体符合效率原则,是否可以进行某种改进。
对实际的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但是这种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进入企业的利润损失核算中。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投资的决策,在仅仅依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指导下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并常常处于亏欠的状态。
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外部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相违背的决策,看一下损失负担的结构,大部分损失由社会承担。由于通常是建筑企业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事故水平将大大超过经济范围。这时,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业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会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体系,使得建筑企业超脱利益限制,来改善工作环境。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的需要。故此,我们提出“外部损失内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经济激励,另一方面加强规章体系的约束力。
5、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全面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规律性,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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