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一个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
梁妍慧 2012-09-1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出现了一个相对独立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的社会领域,这个领域以人的生活为中心。如何认识和引领这一新领域,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管理体系,已成为一个重大课题摆在我们面前。我认为,至少应包括如下几个体系的构建。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涉及13亿人的切身利益与权益的民生民权工程,是执政党服务社会、赢得民心、巩固政权的最基础的工作。它包括: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等民生事务,也包括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等民权事务;既涉及城市人口,也涉及农村人口和生活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党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对此项工作作出了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划,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并不意味着“社会人”不需要组织了,而是需要一种新型的组合方式,即从传统的以同质性为特征的行政组合转向现代社会以异质性为特征的志愿互助组合,于是一种有别于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社会民间组织形式便应运而生。社会组织以其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愿性、互助性等显著特征,满足着社会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成为社会人员有效组合、自我服务的崭新形式。
由此可见,社会组织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挥作用的广阔舞台。党中央对此提出了“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这一方针如何具体化?目前对于社会组织,基本上实行的是“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模式,要求每一个社会组织首先必须找到一个党政部门作为日常主管,然后才能由民政部门登记入册。这种高门槛的入册手续,在社会组织发展初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在社会组织大发展的今天,却造成了很多社会组织由于找不到“婆家”,而处于“非法”状态,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必须改变这种“重登记、轻管理”、“重行政管理、轻依法管理”的惯性思维与做法。首先,改革双重管理体制,实行登记备案制。目前,不少省市已宣布,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审批。这是降低门槛,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第一步。第二,制定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实行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提高政府和全社会的监管效力。
构建社区建设与社会领导体系
随着大量社会人、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的涌现,出现了一个不同于原有“单位制”的“社会空间”——社区。社区已成为人们生活、交往的主要场所,成为执政党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巩固基层政权的崭新阵地。然而以往“条强块弱”的传统,使得街道和居民区无论在物质基础,还是在人员配备上,都相对较弱,难以应对社区管理和建设。对此,在社区建设中,亟须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培育大批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保证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经费办事,形成社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模式。在社区管理中,街道一级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为主、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共治体制,居委会一级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居民自治体制。在社会工作的领导体制上,由最初的条块协调联动、联席会议等松散的领导体制,发展为建立全面覆盖的从上到下的社会工作党委。
构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
党领导社会体制的建立,不仅体现在各级领导机构的建立上,而且更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上。传统基层党建的特征,一是“条强块弱”,二是缺乏社会功能,三是缺乏社会化的活动载体与方式。为此,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构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
在组织设置上,基层党组织要从封闭的、纵向为主的单位建党模式,转向开放的、纵横交错的网络化建党模式。社会人、社会组织的剧增以及社会领域独立性的凸显,使得党组织原有的依托场所逐渐弱化,而新的场所,如商厦、楼宇、市场、居民小区等不断涌现。党组织只能依托新的场所,采用挂靠建、联合建、派驻建等多种形式,构建纵横交错的社会化、网络化的大党建格局。这是党建工作融入社会、扎根社会的组织保障。
在功能作用上,基层党组织要从依赖行政手段包揽一切、决定一切,转向依靠协调和服务的手段整合社会、引领社会。执政党的具体功能,应随任务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组织既不能包揽社会事物,又必须引领社会发展,这种引领作用,只能通过协调服务的方式,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带领示范的方式,吸引群众、凝聚群众。
在载体与方式上,党组织要从体制内转向体制外,从依赖权力手段转向非权力手段,从单一转向多样。基层党建工作,面对的是辖区内所有人员,这就需要整合辖区内行政、居民区、驻区单位等多种资源,实行多方联动,达到共建、共享、共赢。各地创建的“综合服务站”、“温馨家园”等,便是整合政府、群团、党组织资源的新载体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