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综合性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中的学院设置分析
赵上 2012-09-23
论文摘要:从我国高校尤其是以学科门类齐全和规模较大为特征的综合性大学的发展趋势看,实现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比较符合目前高校教学管理的实际,这也意味着院级管理机构将承担比过去更多的任务和责任,同时在管理运作上也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但是作为管理实体的学院在设置上存在不科学性。文章旨在明确我国综合性大学实施校院二级管理的必要性后,了解现阶段其在学院设置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分析学院设置需要注意的几个重要问题,并提出保障学院科学设置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综合性大学;校院二级管理;学院设置
随着扩招带来高校规模急速膨胀,校级管理的难度加大,分级管理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普遍做法,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是一种分级管理的新模式,是指通过改革来明确校院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学校宏观上调控、学院实体化运行的高校管理机制,以促进学科的整合和发展,激发各级组织的活力。
一、我国综合性大学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的必要性
综合性大学以学科门类齐全、规模较大为特征。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对综合性大学的界定越来越重视学科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以社会适应性为核心的整体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这就为综合大学的内部管理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课题。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看,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都有其必然性。
1.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
大学规模扩大具体体现在学科门类越来越多,师生人数不断扩大,这些最终导致了学校事务量的成倍增加,这种形势迫切需要一种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因此,要维护大学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大学内部就必须进行分层和分权。在这种背景下,校院二级管理成了许多大学在改革中的首选模式。
2.学科多样化的要求
随着21世纪高等教育的改革,大学学科发展呈现出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特点,学科的交叉与融合使每一学科要在更大的空间里才能更好地发展。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将相近的或联系密切的学科划分在一个学院进行管理,打破原专业间相互孤立、难以交叉融合的局面。
3.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够适应社会变化的复合型人才成为现代高校的培养目标。而学院与学校相比,其更处于人才培养的前沿,能够克服以往学校无法适应市场、社会发展的需求,迅速调整专业和人才培养方向的弊端。这就要求设置学院并增强它们的实体性,以此来密切高校整体与社会的关系。
二、我国综合性大学学院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1.学院设置标准混乱
设置二级学院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科建设发展的一种主体思路和趋势。但是各学校在学院设置上随意性大、种类多,其中我国大学的学院设置可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多个相关学科合并组建的学院。其中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以一级学科为核心,将与其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二级学科有机地联合起来组建学院;以主要一级学科为核心建设学科群,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跨学科性的小型综合性学院;以新兴学科或特色学科为基础,进行学科重组来组建学院。(2)将一个系单独划出而形成的学院。这种学院又分为两种:单纯升级型,即只是将其升级为学院,实际上仍为原来单一的系科;升级拓展型,即在系升级为学院之后,积极发展相关的新专业、新学科。(3)由系和科研所合并而成的学院,这种类型的学院所占比例比较小。(4)按照社会需求集多学科而成的学院。这种学院是以社会需要为其主要原则,充分考虑办学的社会适用性,它突破了单纯按学科组建的思路,更多考虑办学的社会针对性,依靠大学内多种学科力量的支撑而设立。
由此可以看出,现阶段还没有一个设置标准来对其进行规范。
2.学院学科结构失调
学院设置的随意性导致其学科结构的不科学。从整体来看主要是单纯追求学科规模、忽视学科结构的优化等问题。从局部来看主要是基础不牢,缺少主体学科、主干学科又单一,特色和优势不明显,支撑学科薄弱。
3.学院数量总体偏多
虽然我国各个大学在学院数量上存在差异,但是总体来讲存有数量偏多这个共性。有研究得出世界30所著名大学平均设学院9.7个。而我国6所知名大学平均设立学院数为21.3个,是前者的2.2倍。
由组织管理理论可知,一般情况下管理层级与管理幅度会呈现反比例关系,即学院数量多则学院规模小。但如果一个学院太小,致使其学科包容量太小,就不能体现学科的融合优势,难以形成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也就难以发挥学院的作用。
三、我国综合性大学学院设置不合理的原因分析
1.学科孤立、忽视交叉发展
如果只按照单一学科设置学院,势必会导致学科之间界限鲜明、合作困难的不利局面,随之产生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综合学科就不会有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因此,构建相关学科组成的学科群并以其作为设置学院的基础已经成为当今大学发展的趋势。
2.盲目跟风、不符合学校实际
有些学校在现实利益的驱使下,不考虑学校实际与发展特色,不分析学院设置的现实需要性和客观可能性,盲目趋从大流,为建学院而建学院。还有的学校学院是由单个系直接升级而成,其内部设置和管理与原来的系没有什么区别,仅仅换个称呼,根本体现不出校院二级管理的优势。
3.制度缺失、缺乏理论依据
我国的校院二级管理是实践先于理论和制度,学院设置的自发性、规范性较弱,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置新的学院,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学院调整,学院设置的随意性较大。现阶段一些大学设置学院的功利性色彩较重,管理者的意志在其中经常起决定性作用。
四、我国综合性大学设置学院需认清的几个前提 1.正确认识学院的性质
首先它具有实体性。学院应是大学内部一个承担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的实体性机构,而不是一个介于校和系之间的虚设机构。实体性表现在学院是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具有自主协调、自主运行、自主完善等方面的能力,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权、人事权和学院内部事务的决策权。
其次是它的主体性。学院主体性主要体现在教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上,这是大学基本职能的体现。各级部门应该围绕学院这三大功能的发展服务,主体性是学院运行效率的保证。
最后是它还具有发展性。发展性表现在学院在按照一定原则和目的设置后就不能处于一成不变的状态,它应该是动态发展的。学院的发展性要求在设置学院时,不但要立足当前还要谋划长远,以适应不断变化着的内外环境,为学院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和回旋余地。
2.正确认识学院设置的原则
对于学院的设置原则,每位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看法。教育家萧宗六曾经指出:“原则不同于规律。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而原则却是人们主观意识的产物。由于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也不同,因此提出来的原则也不一样。”笔者认为,学院的设置应坚持服务大学目标、促进学科发展、控制管理幅度和符合实际情境四个关键原则。
(1)服务大学目标。设置学院是高校整合资源、发挥最佳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学院设置的初衷就是更好地发展大学。因此,要以大学总目标为中心,当大学的办学总目标发生变化时,各学院目标也要相应作出调整。
(2)促进学科发展。学科发展原则指的是大学学院的设置要有利于大学内部学科的发展。学科是大学最基本的组织形态。大学各项职能的履行、教育教学资源的配置、内部机构的设置以及学校的运行规律等均可通过学科得以表现。
(3)控制管理幅度。管理幅度是指在一个组织结构中,管理人员所能直接管理或控制的部属数目。大学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中的管理层次是固定的,即校院两级。因此大学组织结构的管理幅度即其最多可设置的学院数目。在关于一所大学究竟应该设计多少个学院最合适这个问题上,国内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本文认为应该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如师生状况和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多少等因素而定,但是也不能无视管理规律无限制地增设学院。
(4)符合实际情境。在学院设置上各高校除了遵守以上原则还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处环境的变化,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例如由于社会需求而应运而生的学院,应该时刻注意社会上产业和行业的变化,并且依据这些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有时候这些变化甚至有可能导致学院的增设或取消。
3.正确认识实行二级管理模式与学校综合改革的关系
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是学校综合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要受到其他方面改革的制约。它的实施必须有其他相关的配套机制,如人事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只有各种机制相配套并且协调统一它才能顺利推进,才能充分体现其作用和价值。
五、保障科学合理设置学院的策略
1.依据学科特点,交叉性与规律性相结合
学科是大学最基本的组织形态,不管是按单个学科还是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学院,都应按学科发展的规律进行。当然,任何一种方式都有利弊,所以要进行思想上的解放,并辅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改革,核心是交叉学科和学科群的发展。
2.明确设置目的,理论性与实际性相结合
各高校设置学院的直接动机有很多,如促进学科发展、整合资源、适应社会需求等。另外,大学的办学定位、办学规模、战略目标、学院的内部管理水平等都影响着学院的设置。学校除结合自身实际外,还要结合目标管理、管理幅度等相关理论,使设置的学院更有生命力。
3.拟订相关制度,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针对制度缺失的问题,学校应及时将实践经验行之成文,制定系统规范的学校设置管理条例,保障其有章可循。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展现灵活性与民主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一旦制定就要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