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科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改革研究
郜杨 2010-11-24
摘要:消防管理课程是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本文指出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其教学必须以实践为中心,在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
关键词:消防管理 课程改革 教学活动
公安民警在消防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如实施对有关区域、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生火灾后,在救火过程中组织灭火、排除险情、引导疏散等。因此,消防管理课程是公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管理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的一般规律、原则和方法以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设施器材使用的技术技能,能够出色完成消防监督检查、处置初期火灾以及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从而确保消防安全,达到防火减灾的目的。
一、公安院校消防管理课程改革的意义
我国公安专科教育培养的是公安一线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实战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课程是教学活动中内容和实施的统一,是实现公安院校培养目标的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核心。消防管理课程作为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专科)专业必修专业技术基础课,其理论性、实践性和实用性都很强。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进行以加强实践教学为核心的教学改革,从而适应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面对新形势重新审视我们的教学工作,会发现消防管理课程教学中确实存在一些与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在过去几年中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教学改革,但始终没有摆脱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的教学现状。结合目前实际教学情况,笔者从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实践教学等几个方面对消防管理课程进行的改革,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二、建立能力目标型教学模式
一般认为系统的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一旦走上工作岗位,这样的学习机会就会很少。为了提高学生在毕业后从事消防工作的适应能力,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都会强调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完整性、逻辑性和系统性,教学模式以“老师讲、学生听”为主。
通过这样的课程学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课程知识体系的把握较好,但对实际的公安消防工作却并不十分明确,难以达到应具备的实际工作能力。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的背景下,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的要求来讲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其弊端也愈加明显。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建立公安能力目标型教学模式。
为了达到能力目标,根据课程的特点应努力做到,理论教学中改变教师绝对权威的主体地位,创造出师生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师生在知识、情感方面的相互交融中实现教学相长的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中以实际公安消防工作为依据,采用技能模块组合的教学模式。技能模块是按照课程教学包含的各项技术能力相对独立为一个模块,每一个模块又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分成若干教学子模块,按照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技术形成特点逐个突破。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要达到的具体能力目标,选择相应的教学模块,让学生能“边学、边练、边用”。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关键是模块设计合理,专业性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便于灵活组织安排教学。
三、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消防管理课程应根据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进行定位,合理地构建新的课程内容体系。教学内容着重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和实际工作技能的训练,强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教学过程的操作性、演练性。
课程教学内容选择时以基础理论适度、专业技能实用为原则;遵循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使教、学、做相结合。经过调整优化,课程内容应该更符合公安工作发展需求和治安警察岗位实际消防工作能力要求。
在过去的教学中往往比较重视课程的专业性。在理论知识讲授时注重系统、全面、深入,涉及到管理学、法学和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知识。而高职教育的特点是强调教育目标的“职业性”和技术的“高级应用性”,强调受教育者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消防管理课程内容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新调整。首先应考虑职业针对性,满足消防工作的现实需求,并在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上打下良好的基础,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由于理论教学课时数的限制,教学内容可以教材为基础重新组织,突出“必需”、“实用”、“会用”“够用”。消防燃烧理论中深度、难度大的部分可以少讲;管理学方面的知识也不宜过多;消防监督检查是民警消防工作中的重点,消防监督检查常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教学的重要内容;使用各种常见灭火设施器材的技能必需掌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疏散的能力也是必要的。
四、丰富教学方法手段
虽然我们在教学方法手段上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还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我们的教学还是以教师为主,比较单一。教学的过程应该紧紧围绕调动学生主动思维的积极性来进行,有效的提高教学效率。
“行为导向”教学法是近年来比较常用的教学方法。该种教学法主要包括的以下几种方法都可以在我们的教学中应用:(1)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一个具体的消防监督管理情景,使学生有了理论结合实际、锻炼和提高自己独立分析问题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2)项目教学法。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如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交由学生自己处理。由学生自己负责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的实施及最终的评价。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环节中的基本要求;(3)情景模拟。这种方法可以降低训练的实际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和危险。如灭火、疏散逃生训练就可采用这种方式。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情景模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为教师教学组织中提供了许多重复的机会和随时进行过程评价的可能性。教师在授课时要把课程的实用性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始终,要尽可能多地和实际消防工作相联系,让学生认识到所学知识的重要性、实用性。
课程改革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同时,理论教学课时相应减少。消防管理工作本身技术性较强,缺乏理论基础实践课程则难以开展。在理论教学时间较少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学生通过参考资料、网络等途径自学。实践教学中用到的相关知识点可由学生在课堂上初步学习之后,根据实训的需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搜集、掌握并应用,教师则从旁边给与指导。这样既可减少理论教学时间,还可以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五、加强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应该是高职教育的主体形式,这是由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的。公安专科院校课程改革要突出实践教学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何突出实践教学还要进一步研究。一般认为在课程教学中增加实践课时,减少理论课时,理论够用即可。但没有理论知识如何实践、如何做到理论知识够用、如何避免实践附属于理论都是在课程中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为了合理、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以下环节必须认真对待。
(一)完善实践教学设计
实践教学,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它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在我们的教学中必需强化实训环节,建立适应公安教育规律的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进行实践教学设计。
课程实践教学是一个与理论体系相辅相成、互相包容、相互渗透、统一的完整体系,而不是互不相关的实践课的拼凑。实践课不应依附于理论,在理论课程后孤立的安排一个方面的实训,而是要制定完整的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课程大纲。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既要结合理论教学内容还应充分适应公安实际工作的需要。
我们可将实践教学作为课程改革的切入点,努力做到强调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在实践教学设计时依托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将课程原理、课程实践融为一体,设计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确定实训任务,引导学生发挥主体作用,遵循公安工作规范,在校内实践教学环境下“学中做、做中学”。
课程实践设计时,首先把公安消防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能力分解成能力要素,结合具体消防工作,筛选相关实训内容,然后构建实训模块。课程实训模块具有实现单一功能或专项能力要素的独立性,也有实现多项能力要素的综合性。每一个实训模块又可以由若干实训项目组成,首先完成专项实训,最后进行综合实训项目。第二,设计实训的步骤、操作事项,分析在实训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第三,制定完整的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课程大纲、实训指导书是保证实践教学顺利进行不可缺少的环节。在课程实践设计完成后,课程组应制定一系列的教学文件。最后,还应确定实践教学的评价指标。
(二)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1.落实实训场地、器材
实践教学条件是能否成功开设实践课程的一个关键因素。专门的实践教学一般应在专门的实践模拟室或场地进行,从而增强教学的直观性,达到实践教学的效果。消防管理课程的实训可利用校内建筑,同时还应添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这样可以减少实训场地建设费用,而又不缺乏真实性。但是其不足之处是建筑功能、结构比较单一。为了增加实训中消防监督检查对象的多样性,也可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校外一些有代表性的场所观察记录,之后可在课堂上进行分析讨论。
2.提高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水平
公安院校现有任课教师的理论基础扎实,完全能够满足理论教学的需要。但部分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对公安业务接触较少,在具体业务知识传授时缺乏亲身体验,针对性不强。这与培养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是不相适应的。因此搞好实践教学,必须提高专业课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第一,在聘用新的专职教师应优先选择公安院校或其他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这样的人员通过几年的在校学习已经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受到职业环境的熏陶,具有较强的职业意识。在从事教学工作后,即可从事实践教学。第二,在教学过程中也可聘请一线有一定理论素养且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警官担任教官。这些教官熟悉公安消防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以使得实践教学活动充分贴近实际。这种方法可以弥补专业教师实践经验的不足,同时教师和教官之间的交流也有利于专业教师获取更多实践信息,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第三,公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一线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强调教育目标的“职业性”和技术的“高级应用性”。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任课教师本人只有对一线实际工作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在教学中和实际更加紧密结合。专职教师可以以挂职锻炼、假期调研、带学生实习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还应从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与必要保障,提高教师积极性,使之成为教师工作中的常态。教师还可以到专业性较强,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院校学习,不但可以系统的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还可学习实践教学的组织方法,从而促进消防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完善。
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消防管理课程必须紧扣公安人才培养目标,跟随形势发展不断改革。虽然我们的课程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要在今后教学中不断地总结、调整、完善。
[1]孟勤.实践性教学是公安教学改革的突破.公安教育.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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