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福利保障问题
段文星 2008-08-28
内容摘要:由于我国在社会福利支配方面采用的是二元社会结构,当农民进城务工之后,其留在农村的学前子女成了学前留守儿童,只得接受封闭式监护和过份的关爱与呵护,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发育和健康成长,也增加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因此,只有改造我国传统的福利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福利作用,大力发展农村托幼事业,才能确保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留守儿童 福利 托幼事业 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与之相关的新问题,例如:进城务工农民留在农村的学前子女连幼儿园都上不了,就是问题之一。 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现状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根据有关专家预测:即使城镇化能够顺利推进,到2020年,农村人口还会有5亿以上,到2030年,也至少还会有4亿以上。但在我国现有生产技术水平下,农业的常年劳动力仅需1.8亿左右。为此,党和国家一方面继续加大了对“三农”的政策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又鼓励和组织农村劳动力通过劳务输出来增加收入。到目前为止,进城务工农民已达1.2亿人,且每年还在以1000万的速度递增。但是,就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其子女却很难同步迁移,只得留在农村老家,与长辈一起生活。目前,留在农村的子女已突破了2000万人。这些留守儿童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已经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6—14周岁的学龄留守儿童;另一类就是本文所要重点关注的1—6岁的学前留守儿童。笔者通过对湖南省茶陵县严塘镇枚田村和尧水乡山寺村两个乡镇的实地走访和抽样调查,其结果显示如表1所示。 在调查中得知:拥有11个行政村的尧水乡,无一所托儿所或幼儿园;拥有17个行政村的严塘镇,也仅在镇上办有两所规模不大的幼儿园,其中一所还是民办的。此后,笔者调查得知,即使是名列全国县级经济100强的醴陵市,办在乡、镇、村上的托儿所和幼儿园也是凤毛麟角,可见留守儿童入托难问题已具有普遍性 。 但笔者认为社会发展到今天,特别是在农村转型时期,农村学前留守儿童,也应享受社会福利的关爱。然而他们实际的生活情形又怎样呢?根据以上调查获悉,在农村1—6岁的学前留守儿童中,除小于1.5岁的部分儿童可以在母亲的怀里享受母爱之外,其余的几乎都是与相差40—60岁的长辈生活在一起。他们长期远离伙伴、远离集体,其性格往往由于封闭式管理和享用过多的关爱与呵护,有的变得娇惯、任性、自负,甚至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缺乏自律、自理、自制、自重和自尊;有的变得抑郁、内向、冷漠,甚至孤僻,不爱说话、情绪不稳定等,导致他们上学或长大以后,往往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差、相互协调能力差,很难适应集体生活。任其发展下去,就可能出现与外界接触发生障碍为主要特征的精神疾病即孤独症;严重的还可能在0—3岁就会出现自闭症、多动症等发展性障碍。若与其他同龄儿童相比,就会显得不那么健康聪慧和活泼大方,不那么勇敢自信和文明乐群;会显得其多元智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若农村学前留守儿童都如此发展,其进城务工的父母又如何放得下心呢?农村未来的劳动力又是什么素质呢?如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在每个行政村或人口集中的自然村,都办上福利性托幼园所,那上面所讲的现象和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社会福利对农村学前留守儿童成长的意义 对于农村学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角度来说,社会福利应为其提供必要帮助。 社会学家认为,社会福利的宗旨不仅是为了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的或基本的生活保障,更在于帮助人们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特别侧重于改善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基于这种认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就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庞大的社会福利体系;北欧一些国家也迅速整合了本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西方各国还以积极推行“普遍福利”政策来加强国家的经济安全。对于上述国家的福利制度是否完美,笔者不想妄加评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对这些国家在二战后的社会发展和稳定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