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建立中国特色民主监督政治体制
霍宪森 2007-05-24
我认为,在当代中国政治领导体制的改革,并通过改革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中,只有首先从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即包括对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这两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入手,只有注重在这两个方面的民主选举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下功夫,才能确保使我们真正找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进建立中国特色民主监督政治体制的主要矛盾点和有效突破口,才能确保使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创建中国特色民主政治体制的改革工作有秩序有步骤的不断推向深入。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
这里所说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形式,是相对于由领导机关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形式而言。综观古今中外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我们可以看出,人类历史上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在对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可以大体划分为两种不同的基本类型。一种是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即通过由领导机关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一种是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方式,即通过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世界上任何一个实行封建专制统治的国家在对其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上,都是实际采取了上述前面那样一种由领导机关实行自上而下的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另外,原苏联、东欧等几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内部实行高度集权统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是实际采取了前面那样一种集中制权和集中监督方式。同时,世界上任何一个在政治体制上实行所谓“三权分立”和“分权制衡”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任何一个成熟的西方法治国家和市场经济体制及民主政治体制国家在其社会管理系统内部对各个不同层级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管理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上,都是实际采取了上述后面那样一种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方式。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所谓中国特色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体制,就是既能充分体现出以由人民群众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方式为其主要特征和根本要求,因而确保能够充分借鉴吸收资本主义创造的属于人类共有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同时又能充分体现出中国国情和使其真正具有中国特色,因而确保能够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那样一种能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对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其运行过程实施科学管理的权力制约方式和权力监督体制。
二、为什么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
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这是当代中国学习借鉴西方国家民主宪政政治建设经验和国际惯例的一个现实要求.
2、这是当代中国为实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所致力追求人民监督政府的宿愿而作出的一个必然选择
3、这是当代中国转变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实行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前提
4、这是当代中国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并确保从体制上防范控制权力腐败的一个根本措施
5、这是当代中国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中心环节和关键问题
三、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既为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我们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指明了基本途径和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原则。所以,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必须注意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的关系。三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间的关系。四是要正确处理创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体制与坚持在学习借鉴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因此,对怎样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可以初步设计和提供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思路和三种不同类型的具体实现形式。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党内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党内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分别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三是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基层单位党委(包括行政村一级的农村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内部人民(村民或职工)监督委员会分别作为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基层单位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的民主监督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以上三种思路和三种不同的具体实现形式,各具特色,分别适用于不同领域,通过它们三者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构成当代中国特色民主监督体制的一个基本框架体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真正建立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政治体制,最关键和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尽快集中组织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即包括对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这两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工作。所以,在当前中国各级民主选举工作中,必须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尽快调整、改进和完善我国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当前特别是要尽快将重点包括乡、村长等在内的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首长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真正尽快转变为将重点包括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既有利于使我们国家各级所组织开展的民主选举工作,适当学习借鉴西方民主政体国家关于在对其社会管理系统中选举类干部对象范围的具体确定方式和原则掌握上,都是以其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作为其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的干部管理经验和成熟做法,同时也有利于使当代中国各级所组织开展的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体制建设工作,都能够真正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使其真正体现出中国特色和真正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政治国情。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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