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黄淮四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现状与对策

马卫国  2012-01-18

3.黄淮四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黄淮四市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3.1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适合本地区的选举制、民主决策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合适黄淮四市的选举制度,在选举年,本村选举出组织选举委员会,乡镇派出领导人员领导组织选举,邀请社会上的文化、法律人员监督选举等制度。选举时的成员积极组织动员,帮助选民参选,坚决反对、惩处贿选候选人、暗箱操作等行为,使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规定时间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在大会中依照各个生产组分成不同的小组作为村民大会系统,选举各个组里先进生产力者为代表户与生产组组长共同决策本组事物,并在村民选举大会中充分讨论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

3.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黄淮四市的民主意识 黄淮四市农民的民主意识不强,对民主选举的认识不够,在村委换届中积极性不高,在黄淮四市社会主义民主宣传教育工作仍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广泛性、多样性、长期性,市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宣传内容要简单易懂,方式要多样能够吸引群众。 3.3推行政务公开 规范村务工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更要符合实际。政务公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公开内容要具体尽可能要量化,便于群众理解与执行监督。其次:执行避免原则性太强,一定让通俗易懂,让各个层次的群众看得明白懂得透彻。再次:抓好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的关键就是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的流向一定解释清楚,这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也是村民最关注的问题。一定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必修建立适合本村的监督机制,并很好的落实下去。 村务公开不仅能够减少村民与村干部的误会,而且能够避免村委腐败。村务公开体现了中国民主的本质,同时有利于基层民主得到很好的落实,是基层民主建设的“法规”,迫使村民依法办事。 3.4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组织群众共同学习 村规民约是每个村根据各自情况制定适合本村情况而由村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制定要通过县乡的批注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黄淮四市有很多村里没有村规民约或村民根本就不知道存在这样一个制度。这样村规民约就很难得到实践,很难发挥它的法律效力。 3.5鼓励村民畅所欲言 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选举,积极参与村民大会。黄淮四市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压迫农民的“臣民”思想根深蒂固。封闭的思想很难转变,没有主人意识。不懂得参与民主决策。必须提高主人意识,让农民真正的意识到自己是主人,并积极参与其中,关心村务,为本村发展献计献策。 3.6不断丰富民主形式 支持和鼓励村民参与实践探索 让村民以不同形式参加到村务中去,让村民感受到,参加民主建设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 3.7提高村民素质 邀请大学教师、学生到农村进行讲座、实践,让大学与农村,学术与实践基地相联系。一把优秀的思想充分应用,让黄淮地区4500多万农民得到一次精神的洗礼、思想的升华。在先进思想的领导下,让兴农基层民主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抓紧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争取让黄淮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为将来基层民主建设储备资源。 3.8继续推进大学身村官制度 提高干部素质,以干部的实际行都感化群众。一些村可以在选举的基础上,聘请大学生作为村干部的副手,协助干部完成工作,发挥村长的经验和大学生的知识,两者还可以相互学习。◆ 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编号:092400450014):《黄淮四市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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