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

刘树伟  2009-10-19

论文关键词:经济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道德文化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文化,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完善的必备条件之一。建构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道德文化,应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实践出发,从社会生活实际出发。这种新型道德文化体系的确立,应建立在市场经济所包含的内在合理性的基础上,既着眼于对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亦着眼于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实践。

一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必然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文化,或叫伦理精神。这既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也是一定社会整体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由此决定了一种经济形式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求其社会关系结构,尤其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包括道德文化)发生相应的变化。而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其演进的过程中,亦必然要求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努力适应经济形式发展变化的需要。

道德文化的这种制度背景,充分表明了道德的历史性、实践性特征,表明了在一定经济形式、一定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建构一种道德文化所必然具有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规定性。正是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就须从实际出发、从现实出发来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文化。

只有从道德文化与经济形式的内在一致性出发,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类历史上不同类型的道德文化的本质特征。从历史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前,人类社会主要存在过两种类型的道德文化,即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亲(血)缘型道德文化和建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精神”(韦伯语)。而曾在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过的计划经济制度,笔者认为它实质上是自然经济的延续,是特殊历史条件的产物,缺乏一般性且昙花一现。其道德文化更多的是在特殊条件下形成和放大了的小农意识,亦未能真正深入人们的内心。因此本文不作分析。

自然经济形式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经济活动方式。自然经济以自给自足为特征,劳动产品归生产者使用,不用于交换,亦不为了交换。故而生产规模不大,人们活动的地域范围狭小,彼此间相互联系亦较少。受这种经济形式的制约,在社会关系结构上形成了以亲(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关系网络,甚而演变成为一种宗族制度(如中国),并培育了与之适应的文化观念。以儒家文化为例,它充分体现了自然经济的特点,以宗族制和等级制为核心,讲“亲亲”、“尊尊”,以血缘、宗族为中心来构建其社会关系,在道德观念上则形成了人情主义、宗教观念、厚古薄今、因循守旧、重义轻利、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儒家伦理。

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进程,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逐渐代替自然经济的过程。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宗族制度和文化观念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商品经济的最显著特征是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特定社会分工前提下的商品交换,而这必然要求在新的经济形式的基础上重新构建其社会关系和文化观念。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代替自然经济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使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过程充满了血腥。一方面,农民逐渐丧失了世代耕作的土地,被迫成为雇佣劳动大军;另一方面,地主贵族转而成为资本家,成为新的追逐剩余劳动价值的剥削者,从而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社会的文化观念也愈来愈带有对立和对抗的性质。但是应该看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既包含着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利益冲突和矛盾的方面,也还有其利益一致的方面。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发展生产,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并通过市场最终获得和实现自身的利益等都是带有共同性的,因而也必然成为资本主义道德文化一致性的基础。

资本主义的文化观念的变革以文艺复兴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又以宗教改革方式最终确立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道德文化。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试图探讨“一种经济制度的社会精神气质”[1](P16),他认为新教之所以能成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需要的精神力量,就在于新教伦理的天职观使信徒相信,惟有自助者才能成为上帝的宠儿,而自助者只有认真地从事世俗活动,不停歇地、有条理地从事一项世俗职业,“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1](P59),增加上帝的荣耀,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因此,不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把毫不懈怠、发奋勤俭、恪尽职守作为社会公认的美德,也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我们知道,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而言的概念,而市场经济则是与计划经济相对而言的范畴,故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基本可以认为是同义语。笔者认为,商品经济可分为两个大的发展阶段: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或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初始阶段,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商品经济的高级阶段。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必须确认各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任何否认这一客观事实的观点都是违反市场经济要求的。而保证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是通过市场经济的两个特征来体现的:一是利益特征,二是结构特征。[2](P98)从利益特征的角度说,市场经济主体本身有其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因而各经济主体都把追求目标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经济活动的目标,而这必然要求保护各经济实体的合理利益,保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在道德关系中则必然要求张扬个人利益,必然刺激个人本位主义和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进程就充分地验证了这一点。结构特征则指其产权特征,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制度特征。产权特征要求产权分散、明晰,只有产权分属不同的所有者,才能有市场的竞争,才会存在和形成供求矛盾,价值规律也才能够得以实现。结构特征要求和倡导契约关系,以契约主义来保证产权的合理流动,保证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归属关系。契约关系在道德关系中则表现为信用关系,信用关系能够更有效地保证契约关系实际地得到遵守和履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的高级形式,必然在这两个方面都表现出特殊性和相对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进步性。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是外部的结合,社会主义是市场经济的制度特征,而市场经济则是社会主义的现实基础。在利益特征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着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必然助长和刺激经济上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这表现了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但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致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更好地带动和实现共同富裕,这又充分表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进性。

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对个人利益做出更多的限定,而倡导和要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经济上的自由主义毫无疑问是经济活力的源泉,但如果不加以合理的限制,则往往会损害社会的公平、公正,因此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努力促进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促进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人利益。从结构特征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要求产权明晰、适度分散、适度集中,因为分散、明晰的产权不仅是决策的基础,而且是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因此,应在法权关系上和法律制度上以契约主义来保证产权关系的合理性,以契约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在道德上以诚信关系来促进契约关系得以实现和履行。 市场经济本身表明,市场关系是一种互利关系,也是以“形式公正为特征的形式化的契约关系”[3](P306),这本身就蕴含着特定的道德内涵。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保证契约关系得以顺利履行的道德,正是市场经济本身最主要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内容。道德作为社会的整合力量,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3](P311),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发挥着不同作用和功能。显然,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道德未能在形式公正的前提下有效地促进内容的公正。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促进互利的同时,应努力在这种形式公正的前提下促进内容公正能够得以实现。这不仅是个人理性与制度理性的问题,而且也有制度德性的问题。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个人理性即“经济人”的基础地位,而把它发展到极端,未能真正促进“经济人”向“道德人”、“文化人”的转化。社会主义同样应该从个人理性中引申出制度理性,且应着力突出加强和促进制度德性建设,最终促进“经济人”、“道德人”、“文化人”的统一。

正由于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文化必然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即一方面是个人主义、合理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精神,力主个人积极进取,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则是契约主义、信用主义,社会必须讲法治, 讲以德治国,讲求公正,注重社会的秩序感,注重社会价值观的建设。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内涵之一,道德文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顺利建成的必备条件。建构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文化,既是道德文化建设的目标,也是衡量的最终标准。而建构这种新型的道德文化,应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们应该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从现实出发、从实际出发,从活生生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出发,从现实的人们正在践行着、发展着的道德生活中汲取道德观念,而非以往那种仅仅从理论出发,形成没有现实基础的说教道德。这种新型的道德文化应以促进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心,以社会公正与自由为原则,按照“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的精神来构建其框架体系。同时注意吸收传统文化中的优良文化传统,借鉴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批判吸收市场经济国家的道德文化上的成功经验,从而确立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道德文化。

有的学者试图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来建立新型道德的理论基础,如以“为己利他”[4](P5)为理论依据的观点,以“人的自我生存保护的合理性”、“人追求自身需求的合理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体系的“第一假设”[5]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些努力都是应该值得肯定的,但在方法上却并不可取。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建构新型道德文化所面临的制约性因素:其一,从外在环境来说,当前社会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不断完善,与社会经济体制发展相适应的政治环境、文化氛围、观念等都处在变革的过程中,因而一定的道德文化形成的外部环境并不理想,既有促进的因素,也有制约的方面,甚至与之背离的、负面的影响都是存在的。其二,从道德文化本身来说,其内在的必然性表现尚不充分。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准确把握道德文化的规律性就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则力避主观性、以免变成道德空谈,也就任重而道远。

尽管人们对于正在形成的新型道德文化的重视程度和呼声日益高涨,但由于上述原因,这种新型的道德文化的内部诸要素的关系,以及其必然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等许多方面,尚难以真正被人们所把握,故而形成和探讨比较完善的道德文化尚有待时日。因此,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希望与困难同在,迫切性与长期性共存,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道德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晓,陈维纲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2]谷书堂.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张曙光.制度·主体·行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5]柳之茂.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与制度和谐的基础[J].攀登,2000,(5).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