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农村信访是构建和谐乡村的关键
张立富 2011-02-10
摘要:农村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影响到农村的稳定与发展,甚至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解决好农村信访问题,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文章对农村信访的新特点,农村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等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关键词:关键词:农村信访;原因;途径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目标。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访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对于不断增强党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随着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频发,冲突加剧,农村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有增多趋势,并已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新特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搞好信访工作的途径,确保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无疑是各级基层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通过本文尝试对农村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一、农村信访的新特点
(一)农村信访方式发生改变。一是由原来的信函、电话方式变为亲自访,认为只有亲自去了,才能把问题说清楚。一个问题、一件事情,拉上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由个访转化为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
二是由原来的逐级向上反映变为越级上访,农民群众向上反映问题,本级政府解决不了,上访人员不是逐级向上反映情况,而是组织人员,直接到省府、北京越级上访,希望以此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尽快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组织性明显增强。从组织程度看,通过集资、聚会等形式上访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农民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上访人数越多,效果越好。个别农民精心策划,左右联络,有组织有规模地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
(三)重复上访增多。就相同问题不断上访。
一是初次上访没有完全反映出自己的要求,进行第二次、第三次上访。二是为了促使问题加快解决,反复多次上访且上访频率越来越快。
(四)对抗性明显增强。上访者情绪激烈,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认为“法不责众”,穿状衣、打横幅、堵门口、喊冤叫屈、请愿下跪,行为过激,疏导劝解难度较大。
(五)上访时间地点的选择性和渠道的越级性越来越明显。一些上访者尤其是重复上访者,在时间上往往选择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时间,特别是“两会”期间、“双节期间”上访,各级党政机关压力很大,在地点上往往选择首都、省会或其他重要公共场所,以期闹出大声势,造成不良影响。
二、农村信访涉访内容
(一)宅基地纠纷。农村新老宅基地的更换,邻里之间房屋的滴水、出路,新建房屋私抬地平面等纠纷是一个永远有内容的话题。
(二)医患矛盾。医生和患者的矛盾日渐上升,愈演愈烈,双方协商无果,或根本就不去协商,于是患者或其家属便放弃走司法程序,而是堵住政府或医院门口,大造声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三)涉法案件。个别上访人员自认为一些涉法案件处理不公,但又嫌起诉麻烦,怕耽误时间,于是为达个人目的,不走司法程序,而是集体上访。
(四)干群矛盾。一些村干部素质低,处理问题不当、不公,不能一碗水端平,坐偏车。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恶化了干群关系,上访者有不把其推下台誓不罢休的气势。
(五)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后遗症。自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农民可以投上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官。但是在选举中,个别投机取巧者,依靠自己的家庭势力拉票、贿票,最终当上了村官,结果引起群众不满;也有个别人因为在选举中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恶意寻事的;还有因为选举不符合程序,群众质疑的。因村官选举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在近几年的上访事件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六)占地拆迁。因企业占地、公路占地或拆迁未得到赔偿,或过高赔偿要求未被满足而引起的上访事件,近年来有增多的趋势。
三、农村信访原因探析
从客观上讲,信访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由于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上访问题。农村信访问题突出,从主观上讲,有以下原因。
(一)部分基层干部对构建大稳定格局的认识不到位,对基层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 在工作中具体表现为:一是一些部门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出台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平衡性;二是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应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及时办的长期拖着不办;三是个别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招数不多,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二)法制教育不健全,普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教育工作虽已历经二十多个年头,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农村的法制教育欠缺,这导致一些农民凡事不问程序,不管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我行我素。农村法制教育不健全,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干部对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群众缺乏了解,法律法规在农村群众中没有产生应有的约束力,群众在无知中违法;二是个别干部对群众的越级上访,简单地“拦、堵、卡、截”,没有把功夫用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上,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越来越多;三是个别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遇事要求过高,无理取闹。
(三)组织网络不健全,基层组织有待进一步加强。从组织上看,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网络不够健全,尤其是村以下的网络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由于最基层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不及时,上访人员因矛盾纠纷集结进市上省,待县级通知后,乡村干部才仓促应付,工作十分被动。
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途径
面对农村信访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特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是关键所在。直接面对农民的乡村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尽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批次。
(一)健全乡、村两级组织,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首先,乡镇要组建一支懂政策、业务强的信访干部队伍,这支干部队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政治坚定,有干事创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二是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党的农村政策非常了解。三是具备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四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能处理和化解农村各种矛盾。五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六是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能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村级信访组织,应由村支书牵头,由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组成,他们在村中有一定的威望,诚信度高,群众相信他们,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依靠他们。有了他们,农民就会觉得在村中就有说理的地方,不必舍近求远。这样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
乡、村两级组织健全后,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要重视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增强责任心和责任感,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逐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保持畅通。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定期排查、超前化解应作为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方法。乡村干部要经常扎在群众堆里,对村民的思想动态要清楚。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做到早预测、早预防。要组织人员定期排查,见微知著,对可能发生的越级或集体上访,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将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针对突发事件要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上级政府部门有明确意见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安排分管部门组织力量开
展工作,解决问题。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化整为零,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地化解,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有不稳定苗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控制,确保防控到位。不断定期排查,建立“工作日志”,通过日汇报、月座谈、季总结,不断挖掘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三)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群众的信访问题,看似平凡小事,但小事关联着大道理。农民百姓有怨言、有要求、有意见找政府部门,正说明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解决他们的信访问题是乡村干部的职责,因此,基层干部既要抓好对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贯彻,也要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群众已经通过信访途径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受理,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要拖拖拉拉,不能立即办的要及时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要提高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坚决遏制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失职现象,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此外,要做好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的问题,更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以正视听。
(四)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农民会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一些村级组织战斗力不强,干部素质低,造成党的农村政策出现“棚架”和“脱节”现象。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不高,文明意识、法制意识、集体意识不强。要改变以上现状,我们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明白纸、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让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办事。加强法制教育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教育群众明白涉法案件要走司法程序,该起诉的起诉,按法规条文办事;二是职能部门能解决的,由乡村干部牵头,请求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三是邻里之间的矛盾、家庭矛盾由村民协调小组统一调解。总之,要通过法制教育,让农民明白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要合情合理合法,不要提太过分的要求,要学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五)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俗话说,闲则生事。乡村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立足村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闯出适合本村发展的新路子。让村民人人有活干,视时间如财富,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文化和发展经济上。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构建文明、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