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试析如何加强监狱警察管理分类

陶新胜  2013-04-06

论文摘要 建国以来,监狱警察的职能基本上限于在监狱管理好罪犯,落实国家革命镇压刑事政策,服务于国家政权建设,监狱警察任务明确,因而,监狱警察队伍管理理念与价值取向单一,政策制度简单明了。但自改革开放始,尤其到了上个世纪末期,监狱警察的任务逐渐复杂,警察个体的主体已权益意识逐渐增强,队伍管理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近些年来,通过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监狱警察队伍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渐增多,但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环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提升监狱工作目标、要求,催化监狱功能,进一步增强一线民警的专业化,现本文从加强监狱警察管理分类的角度进行研究探讨。

论文关键词 监狱警察 管理 分类 职能设置

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监狱管理体制应变的能力不足,监狱警察管理制度体系跟不上社会文化发展步伐,在多元文化、多元思维、多元需求与多元诉求的新型社会伦理环境中,监狱警察队伍明显活力不足,动力不够,执法呆板,管理效益长期处于起伏不定或连续低迷状态。近些年来,通过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监狱警察队伍管理的方式方法逐渐增多,但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大环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一、现有监狱警察管理分类的弊端

从当前监狱警察的编制和岗位分布情况来看,监狱警察职位主要按职能分类,包括:监狱领导、监狱专门机构(职能科室)人员、具体承担罪犯监管改造的人员、生产经营类人员、技术及医务等辅助人员等等。具体分类及职位、职级、职责设计和安排在各省市区、各个监狱都不尽相同。有的岗位因为地域文化传统的差别,名称也不相同。详细研究监狱警察职位分类,明显存在三个问题: 1.职位分类缺乏标准,职类设置杂乱。从总体上看,监狱警察岗位分为行政管理、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三大类,这也是传统的警察岗位分类。现行的国家分类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或分类条件,各地独立探索,自主分类,不仅缺乏科学性,也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支撑,岗位福利也乱象丛生,没有制度的稳定性、职能的合理性、职责的合法性、和岗位的吸引性,因而职位就不具有感召性。 2.岗位职能、职责不清,警察履职标准和依据模糊。岗位职能、职责不清实质上为岗位职能多元化和虚拟化打开了缺口,大量额外的工作会无休止地参杂进来,冲击本岗位的本职工作,致使监狱警察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岗位工作之中,从而影响了监狱警察的职能。同时,职能、职责不清也不便于对警察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核。以监区内勤岗位为例。现代监狱精细管理下,监区警察分管工作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细化程度,内勤也不再是除外勤以外的所有工作总称,如果不确定现有内勤岗位的职能与职责,内勤警察可能处于忙闲不均、怨声载道的境地。 3.专业岗位不凸显,专业警察积极性不高。近年来,大批专业人员进入监狱警察行列,监狱工作的精细化也将监狱业务分类出许多具体的专业岗位。譬如,心理咨询与矫治、劳动技能职业培训、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信息化管理、监狱理论研究等等。这些职类与职位在各个监狱都数量不等地存在,也都设有专门的职位,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些职类很受重视,岗位管理却缺乏生机。主要是专业岗位的重要性没有在监狱整体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中显现出来,专业人员的岗位福利没有与岗位的重要性相匹配。除了监狱的特别重视之外,专业岗位警察的默默无闻经常被忘却,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这些弊端的存在,表面上是警察职类与职位的错乱,本质上是严重影响了监狱警察对岗位、职业的忠诚,消弱了警察的能动性,最终影响了监狱工作质量。

二、弊端存在的原因

目前的监狱警察管理,正处在这三种转型的发展时期,同样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困难。 (一)监狱警察职位分类制度没有确立 虽然公务员法有了分类管理的规定,但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依旧按照就有模式进行。这种旧有模式并不是从科学使用警力和提高警务效能的角度进行人为设计的,而是在监狱发展和实践工作中的岗位自然分类,它与监狱的工作岗位、工资计酬等相关联。主要是执法岗位的警察、监狱企业的警察,或者是领导干部、一般(非领导职务)警察等分类。具体到基层一线的工作岗位,有管教警察、生产管理警察(含技术类警察)、行政后勤辅助警察等等分类,也只有粗条线的、含糊的区分,且岗位之间警察变动频繁,在考核、待遇等方面也没有明显区别。在这种没有法定职位分类的情况下,队伍建设的问题和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职位职责“大锅饭”,多岗位职能一肩挑,形成了“一岗多能”、“一职多能”的多职责混乱角色环境和特点。监狱警察的岗位职能和职位分工模糊、不确定,这与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的职业要求不相适应。 其次是科学的职位分类不建立,不利于实施监狱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现代监狱工作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做细做精每一项工作,并使之达到最大效益。监狱执行刑罚与教育矫正罪犯都需要专门人才和专职岗位,以此不断提高监狱执法与教育矫正的效果。如果没有专门的岗位分工,就形成不了专业化的专家治狱的概念和模式,程序性的执法和“大一统”的教育模式必将依旧横亘在监狱管理工作的关键点上,效果极佳的区别化罪犯循证矫正模式就得不到很好地实现,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也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二)监狱警察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尚未建立 梳理现行的监狱警察管理制度,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我国对于监狱警察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对监狱警察队伍的构成要求更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明晰的法律制度规制。实践中笼统地依据公务员法,招录条件和要求也就相应地宽泛了许多。 从监狱工作的实践来看,监狱警察的职业特点突出,专业要求特别,一些岗位职业特色明显,需要具备综合性知识技能,或者具有相当学历的人员才能担任。譬如: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监狱警察,因其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具有教育、管理、引导等职业特点,决定了从事该岗位工作的监狱警察必须具备丰厚的法律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学科知识,同时还必须辅之以丰富的社会阅历,才能较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内容。显然,这一岗位不是一般人员都能够胜任的,需要有足够的“资格”。因而,监狱警察的职业(岗位)资格准入制度的建立也成为决定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质量重要条件之一。正因为没有资格准入制度,监狱警察的招录标准宽泛,单项条件的限制并不能满足监狱对警察符合能力与技能与需求。这是目前监狱警察队伍职业化程度不高的重要诱因之一。

三、监狱警察分类管理的实践探索改进

在现在管理精细化、社会职能扩大化和责任法治化的现代管理理念下,监狱的发展要求越来越高,监狱职能单一化、警察岗位专业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监狱警察职类与岗位分类科学化是监狱发展和监狱警察队伍管理的必然趋势。 (一)设立监狱警察岗位与职类设置制度 “善用人者无废人,善用物者无弃物。”科学的职位分类与配套的差异性福利政策有利于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透视近年来监狱警察职类与岗位分类研究,考察基层监狱的分类实践,并结合我国监狱今后监狱分类及监狱行刑与管理质量要求,监狱警察的职类与岗位可以分为安全警戒、狱务管理、教育矫正和警务支援等四种基本类型。 1.安全警戒类。安全警戒类是指直接从事监狱安全保卫、罪犯看押、危险处置、应急防暴等工作的专业岗位及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包括:监狱安全保卫科、监狱门卫、监狱内巡查大队(监狱内管大队)、监狱应急防暴大队、监狱禁闭室看押岗位、监狱会见中心(室、中队),以及监狱劳动安全管理岗位等。 2.狱务管理类。狱务管理类包含狱政管理和监狱刑罚执行,主要是指直接从事罪犯刑罚执行和罪犯日常行政管理的专业岗位和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包括:监狱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生活卫生科、刑务劳动作业科、基层监区罪犯行政管理、劳动管理及罪犯刑罚执行岗位等。 3.教育矫正类。教育矫正类是指运用专业知识依法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心理、行为进行教育改造以及劳动技能训练的岗位及监狱警察。 具体岗位是指:教育改造科、心理咨询部门、入监监区、出监监区、其他监区以及医院(医务室)、刑务劳动作业科等部门中以教育改造、心理咨询或劳动技能训练为主要职能的岗位。 4.警务支援类。警务支援类是指为监狱履行刑罚职能,完成社会角色任务,保障监狱正常运营的岗位。这些岗位的职能是为其他岗位及警察执行刑罚,管理监狱提供决策,以及人力、物力、法律等支援和辅助的岗位。 主要岗位包括:政治人事、财务、行政后勤、监狱企业管理、信息技术,以及医院、社会事业等部门岗位和警察。 (二)注重资格准入与分类培训 资格准入,提高警察质量。选录监狱警察应该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监狱应当科学界定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绩效考核细则。警察招录要严格依照监狱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现在监狱正逐步向专家治狱模式转变,专业人才将始终成为监狱警察招录的首选。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十分必要。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狱警察管理的改革力度,对有专业技术需求的岗位实行专业职务聘任制。在实行资格准入的基础上,推行诸如矫正官技术职务设置与评聘,一方面调动监狱警察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以此不断推进和提高监狱警察的工作技能,增强监狱警察质量。 分类培训,加强专业建设。根据监狱各类岗位的职能和技术特点,实施分类有区别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专业技术培训,要建立专业技术知识库,设立岗位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流程,根据每个警察的不同知识基础和技能条件,以及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规划,分近期和长期计划,逐步实施,确保监狱警察的知识和技能能适应社会共发展对监狱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对于矫正类岗位警察,要注重他们的再社会化问题,使其思维和认知始终与社会保持同步。惟其如此,矫正类警察才能适合自身工作需要。 (三)科学评价,推行绩效福利 岗位工作考核以绩效为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能不同任务不同考核的原则,以“德”和“效”为重点,逐项考核监狱警察的工作。在定量上加大考核力度,并逐月积累。在定性上慎重决定,防止因考核失误打击专业警察的专业积极性。加大对专业警察的奖励力度,及时兑现对监狱警察的奖惩鼓励。“承认与表扬就是要认可好的结果,强化积极正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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