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新课程背景下中学音乐教学的深层次思考

李俊梅  2009-12-02

【摘 要】音乐教学是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解读中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我们不难发现,新课程改革对音乐教学提出了较高要求。在践行新课程标准的今天,如何上好音乐课,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已经成为广大音乐教师所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音乐 兴趣 创新 思想

音乐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一门重要学科,它不仅可以使学生在紧张学习之余得到放松,更能启迪学生智慧,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在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亲自参与音乐活动过程中,深入思考音乐教学的深层次问题。

一、注重音乐教学中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心理学家认为:兴趣是人乐于接触、认识某种事物并力求参与相应活动的一种心理倾向,是推动学生创新的一种最现实最活跃的心理成分。的确,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兴趣是培养人确立奋斗目标的潜在动力,只有产生了浓厚兴趣才能促使人产生学习、探究的欲望。当学生对某一领域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时,才愿意主动地去学习和了解,进而深入地探究它,产生学习的动机。所以说,学习兴趣与学习动机紧密相连,当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转化为激励学生学习的动机时,我们才能引导学生轻松地走进音乐的圣殿,去感受美妙的音乐。音乐教学中,若教师的设计生动有趣,富有新意,并能引导学生从不懂到懂,从不敢到敢,才能激发起学生从不想学到我要学的学习兴趣。那么音乐教学中我们应该如何培养学生的兴趣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更多的教师也许考虑的是音乐教学过程的优化。其实,这种认识完全正确。毕竟教学中只有过程优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才能得以体现。但同时,我们认为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也不能忽视教师的教学主导作用。作为教师该怎样起到这个主导作用,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和发展对音乐的兴趣呢?我们认为,作为一名音乐教师,首先要客观认识兴趣的重要性。音乐教学实践表明,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是把音乐的魅力传递给学生的必要条件。确实,我们知道人的情绪和兴趣,对人的认识活动有很大的影响,情绪高涨、精神愉快,认知效果就好,学习兴趣强烈就积极主动地学,喜欢学和坚持学。爱因斯坦不也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吗?所以,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对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健全审美心理有着重要作用,作为音乐教师,我们必须意识到这一点。其次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当一名教师能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吸引了自己的学生,那么,就已经是成功的一半。所以,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要有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只有教师的知识丰富了,教师教学的魅力才更能得以体现。

二、注重音乐教学中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中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学中我们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音乐课的教学目标,就是要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发展思维力和想象力,并让学生从音乐中得到美的陶、美的享受。二十一世纪是人才竞争的时代,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学生为主体,为他们创造一个有利于创造思维发展的学习环境。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不失时机的进行创造性教育,为培养创造性地实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教育”,是时代的呼唤,教育的升华。音乐是情感的艺术,也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主阵地。何为音乐学科教学中的创新精神?我们认为创新精神是在一定知识积累上,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并产生新的思维成果的思维活动。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首先在音乐活动中,不能只强调技能技巧的训练,还应引导学生去表现美、创造美。因为音乐活动包括感受、想象、理解、创造等思维阶段,它对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及能力具有独特的作用。当然,培养创新精神并不是要摒弃模仿,在音乐活动中模仿是需要的,它是最初的学习方式,但必须较快地跨越这一阶段进入探索期,引导学生大胆创新、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其次要善于挖掘音乐教材中音乐创造教育因素。音乐是生命和情感的艺术,充分利用和挖掘教材内容的时代性、教育性、趣味性、实用性,不仅是着眼于学生掌握音乐知识的技能,更主要的是通过音乐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积极思维、丰富想象和创新能力,音乐作品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创造力,我们教师要善于挖掘,巧妙设计,精心构思,才能带领学生去开启智慧的大门;最后在音乐教学中要创造活跃民主的课堂气氛,鼓励学生多想、多问、多做,开发创新意识,发展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操作能力,形成创造性个性品质。诚然,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无不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注重音乐教学中学生积极思想的熏陶

音乐学科与其他科目一样,有向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的能力,各个科目只有在充分发挥其科目特点的基础上,才能各有所长地发挥其教育作用。而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是通过音乐作品给人以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这样一条音乐艺术途径,来完成它的教育任务。音乐审美感受是使学生在学习音乐过程中,通过感知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获得美的感受,从而识别作品中所反映事物的美与丑、悲与喜、崇高与卑下而领悟到事物中的是非、正误、美丑。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包括旋律美、节奏美、和声美和演唱演奏中的音色美。作者在音乐作品中反映客观的同时,总是表达着作者对该事物所持有的鲜明态度。学生音乐作品以反映学生生活中富有情趣的、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思想情绪为主,同时表现出这些思想情绪背后所隐藏的称颂、赞扬、关心、同情、鼓舞、帮助等鲜明的态度。有的音乐作品也出现丑恶的反面形象,这些反面形象对正面形象起反衬作用,让学生在比较中鉴别,更容易识别美与丑、是与非、正与误。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音乐教学是以音乐艺术为手段,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深刻而有力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一首歌曲中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情感,作为音乐教师,应利用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深入挖掘出音乐歌曲中内在的思想情感教育因素,采用潜移默化的方法,把这些思想情感充分地揭示给学生,让他们更好地感受、体验和表现,并从中在情操上受到陶冶。音乐教育是在学生愉快的音乐活动中进行的,它的教育影响往往不像语言说教表述得那样直截了当,而是像春雨点点滴滴渗透到学生的内心情感、心灵深处,起着熏陶、感染的教育作用。因此,音乐教育中无论是能力培养、思想认识提高,还是心灵陶冶都需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连续不断的、潜移默化的教育过程。而音乐艺术作用于人的内心情感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比说教更有说服力,更深刻,更持久。

参考文献:

[1]周少容.音乐欣赏课中的情感教育.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刘智强.音乐与人生.人民音乐出版社.

[3]郭声健.艺术教育论.上海教育出版社.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