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分析
柳亮 2011-11-07
论文摘要:教学管理人员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主体和执行者,教学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水平是体现高校教学管理水平与质量的关键因素。尽快建立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是适应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高校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客观要求,对于坚定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管理工作的信心,推动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构建
一、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内涵及建立其体系的必要性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将“教学管理队伍”定义为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专职管理人员、院(系、部)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务员等。其A级标准为“结构合理,队伍稳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它要求教学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具有适应管理工作的德才结构和从事管理工作必须的业务水平,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决策、调控等多方面的能力,还应有理论和学术水平。继续教育正是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继续教育的定义是:“广义的继续教育是指那些已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因此,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可理解为,根据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和高校在职教学管理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高校教学管理人员所实施的促进其专业发展的学历性和非学历性的教育活动的总称。包含三个层次:第一,继续教育的受教育者应该是在职教学管理人员;第二,继续教育的形式是多元体的集合;第三,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专业发展。
(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继续教育是对各类人员进行知识补充、更新和扩展的教育,是一个推广新理念、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重要平台。继续教育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结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鲜明指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通过继续教育,转变观念、优化管理者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是适应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教育在教育观念、办学模式、内部管理模式、课程设置、学科发展、教育方法与手段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也对教学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校教学管理的对象是作为大学教育主体的教师和学生,其工作性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重要保障。教学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三)推进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纳入到专业化轨道,这不仅是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得以发展的动力,是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教学管理人员在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后,其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基本定型,原有的管理程序、心理习惯等基本熟悉,这将使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进程处于停滞状态,其个人的学习兴趣、对知识的渴望就不如以前那么强烈,因而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对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相比职前培养来说,继续教育对于促进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更为重要。因为职后教育的时间更长,更容易使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发生“质”的变化。
(四)提高教学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需要
当前,我国缺少教学管理人员专门化培养的学科体系。教学管理人员来源复杂,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教学管理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此外,高校缺乏对教学管理人员发展的统筹规划,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常常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教学管理人员继续学习的动力不足。就个人发展而言,一方面,教学管理人员由于疲于日常行政事务,在发表教改论文或申请课题方面很难有成绩,教学管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难;另一方面,管理岗位的职务呈“金字塔”形,教学管理人员职称晋升较困难。因此,建立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能有效拓宽教学管理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是适应教学管理人员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的构建
长期以来,高校普遍把教学管理当做一般事务性工作,在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上存在认识偏差,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缺乏得力措施,使用多、培养少,加上经费、时间等因素的制约,造成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并有效实施,是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素质的重要举措。
(一)教学管理人员的学历教育体系
我国高等教育学历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四个层次。在本科层次,已开设有教育管理专业,在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有教育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即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方向)和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管理方向)作为支撑,但单独设置的高等教育管理学硕士、博士点尚未建立。因此,应根据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特点,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探索建立以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为依托,以培养高校教学管理人员为目标的高等教育管理学硕士和博士学历培养体系,提升教学管理人员的理论和学术水平。 (二)教学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体系
系统的教学管理人员培训体系应包括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等三种类型。岗前培训的重点是帮助新任教学管理人员明确教学管理工作的意义和任务,了解岗位职责,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方法、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岗位适应能力;日常培训主要涉及高等教育管理理论、高等教育管理方法、计算机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升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专题培训重在通过开展研究型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满足教学管理人员更高层次的知识和技能需求,推动教学管理人员由实践型向实践—研究型转变。此外,还应注重对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外知识培训,譬如,管理心理学、沟通学和法律知识等。
(三)教学管理人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学位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非学历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与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不同,它培养的是有一定职业背景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从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来看,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比较适合工作实践性很强的教学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应是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目前,教学管理人员可通过攻读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学位进行自我提高。
(四)教学管理人员的社会化培训体系
专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是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发展性培训的重要力量。专业组织在保护和造就专业人员、孕育和维持一个专业特定的知识和服务的意识形态等方面扮演关键的角色。随着高校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化的发展和壮大,全国和区域性的教学管理工作专业协会也得到蓬勃发展,协会培训工作也已大量开展。要加强对专业协会培训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培训质量,使教学管理人员通过不断的、乃至终身的专业训练,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三、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与健全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机制
构建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高校和教学管理人员自身的共同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转变职能,做好政策支持和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的审批工作。培训机构要根据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保证继续教育质量。高校应通过制定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教学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明确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要把继续教育作为自身专业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必要活动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地参与继续教育。
(二)建立与完善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评估机制
评估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有助于督促教学管理人员参与培训,提高培训成效,检验培训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检验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合理性,为调整培训项目、完善培训计划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从而形成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丰富与拓宽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从学校战略发展需求出发,依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现状,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继续教育,做到培训有针对性。在培训前,既要立足于现在,又要着眼于未来。要不断分析社会人才的需求,不断探索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做到培训有前瞻性。在培训形式上,应根据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特点与需求,针对具体情况采用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形式,如学历培训、在职进修、访问学者、校本培训等。在培训方法上,还应尽量避免“喂”和“灌”,要注重“引”和“导”,让教学管理人员愉悦地接受培训,使他们在有效的时间内迅速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