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当代师范美育教育中的艺术审美价值取向
邓可彪 2009-02-02
内容摘要:人既是个别存在,又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因此,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总是在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中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关 键 词:艺术审美 个体 社会 价值取向 美育教育是人类重要的文化教育活动,它应人们传播社会知识、表达内心情感、满足审美要求的愿望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渐趋成熟。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学科,美育教育以其独特的方式发展,促进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在现行教育体制中,艺术专门人才的培养和艺术专门技术的传授主要是由专门的艺术院校承担的,但是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虽不以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为主,它更重要的是为艺术提供了数量众多的承受者——对艺术感兴趣,有一定相关知识和某种程度的实践经验的社会成员。他们是多样性艺术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如没有这一土壤,其自身的发展就会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师范艺术审美价值的社会背景及构成因素 现代社会中分工的专门化和细密化,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完全正确认识艺术的审美价值,这将阻碍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看到,一些人只在有限的领域内片面地发展了自己的能力。例如,一些人对艺术活动、衣着打扮、生活用品、生活工作环境等缺乏审美基本常识,特别是有些人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而轻视艺术、歪曲艺术,甚至诋毁艺术时,我们怎能不感到忧虑呢?出现这些问题,其中一些原因是因为我们在大学阶段对学生的审美素质教育不够。特别是师范院校的学生,如果自身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艺术审美价值取向,又怎么去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说得严重一些,这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它将会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脚步。因此,加强当代师范学生的艺术审美教育已刻不容缓。 在现实生活中,美以各种形式存在,可以归纳为社会美、自然美、形式美、艺术美等。我们所说的审美原则就是社会审美、自然审美、形式审美和艺术审美相结合,就是将不同的秩序结合到一个包含性的经验统一中的联合,这些审美原则是构成个体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的标准。艺术美泛指艺术作品的美。艺术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作品和其他劳动产品不同,劳动产品是在实用基础上讲求美,而艺术作品则不是直接为了满足实用的需要,而是在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中给人以精神享受。从现实生活到艺术作品完成是艺术家的一个创作过程,正是这个过程的性质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美。就某一具体作品来说,客观对象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客观对象不能决定艺术作品的美、丑性质,因为艺术作品的美取决于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艺术美和其他美的形态一样,都是人的自由创造的形象体现,而艺术美作为美的较高的形态,则更加充分体现了艺术家自觉地运用美的规律来创造,给人以深刻的精神影响,成为鼓舞人们创造世界的有力工具。 二、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的关系 艺术作品是一个复杂的审美价值系统,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是社会审美共同价值的基础。首先,从艺术接受者的主观动机来看,他之所以为艺术作品所吸引主要是出于满足个人精神上的需求。艺术接受者预期通过欣赏艺术作品获得一种审美享受,艺术的社会审美价值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得以实现。其次,从艺术价值实现的过程而言,个体审美价值总是先于社会审美价值。在接受过程中,接受主体旨在个体精神需求获得满足之后才接受作品政治、道德因素的影响。 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的关系还表现在社会价值对个体价值的渗透上。艺术接受者固然都是作为有意识的生命个体来从事艺术接受活动的,但同时他又代表着一定社会集团的思想意识和社会观念。事实上并不存在离开社会的纯粹生命个体,也不存在离开生命个体而独立存在的社会。一切社会性都是通过个体性来表现的,人就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当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而面对艺术的双重价值时,就不可能以纯粹个体或纯粹社会集团的代表者的面目出现。在主观态度上总是两方面相互渗透,因而艺术的审美价值在接受者那里与其某些个性因素相融合而带有自身的特点。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也会因社会价值的渗透而获得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在具体的艺术审美中,人们所获得的愉悦之情一般都是艺术的社会审美价值渗透于个体审美价值所产生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