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试析“3+2”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构想

肖化移 李禄华  2013-01-07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职教师资培养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构建新的师资培养模式很有必要。“3+2”职教教师培养模式,即选拔高职院校中的优秀专科毕业生到职业技术学院或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两年的教育专业的系统训练,合格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这种模式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保障。

论文关键词:职教师资;培养模式;“3+2”模式;构建

当前职业教育师资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得到了一些补充,全国也建立了专门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一些高校和师范院校下设了职业教育学院承担着专业技术教师的培养,但总体上来说还是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的要求。因此,构建开放式的“3+2”职教师资培养模式是顺应教师教育的潮流,符合教师教育要求的改革。

一、“3+2”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一)可整合“技术性”、“专业性”和“师范性”的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发展要求 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此,职业学校应十分注重采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方式,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核心来组织教学,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同时还要具备教育教学的技能,要有相关组织教学、管理学生等的能力。前两者是在高职院校三年内培养的,以专业技能为主,突出“技术性”与“专业性”,后者是两年内在师范院校以教师教育为目标的理论和实践教育,突出其“师范性”。将二者进行整合,可以解决当前职业教育师资中专业知识不扎实或教学能力薄弱的矛盾。做到了专业技术教育和教育专业教育二者并重,实现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技术性”、“专业性”和“师范性”相统一。 (二)符合“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建设的要求 “3+2”职教师资培养中,通过前3年的高职教育,优秀毕业生一般已经掌握了某一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发展的前沿知识,并熟练掌握专业操作技能,取得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以后专业素质上有继续发展的潜能,同时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个人素养。高校或师范院校的两年他们要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必须了解现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课程论和学习论等教育科学的各个门类,要具有精湛的教艺,严谨的治学态度,清晰的教学思路,能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能力上必须锻炼口头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教学管理、教学科研和创新等各种能力素质。同时要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通过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中职业教育教师,所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就包含了“双师型”教师的多重含义,也就符合了当前对“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建设的要求。 (三)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经历了由政策机遇期向政策调整期的过渡,目前正将进入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与政策机遇期的最大差别在于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统筹发展的迫切需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成为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迫切需要。在职业教育规模发展的行进中,提高质量和效益是发展职业教育规模的重要保障, 而要真正提高质量和效益,除必须从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入手外,关键的一环是要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师资素质和加快培养急需的职业教育教师。 “3+2”模式,正是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而提出的,是力求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一种创造性的尝试。通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技能锻炼后,再进行为期两年的系统的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专门学习与训练,既能使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能使他们具备良好的教育理论素养,科学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以及科研能力,能以科学的、艺术的教育理念来统摄整个教育教学过程,创造性地进行职业教育工作,以适应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四)培养方式资源利用率高 “3+2”培养模式可利用现有的师范院校、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里的一切教育资源。专业学科的学习在高职院校进行,专业技能的培养在高职实训基地或企业工厂完成,教育学科知识在师范院校学习,教学实践可在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这样就使三个层次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且更趋合理,基本上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在已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师资培养,还可以节省办学过程花费的大量时间,培养周期短,教育学科学习时间集中、高效,教育实践时间充足。充分发挥了高职优秀人才的作用,避免了人才和技术浪费。 (五)有广泛的需求市场 我国现有职业学校教师从数量上看,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要求。从质量上看,虽然目前的在职职业教育教师大多是从高校和师范院校毕业的,但由于许多师范院校不重视师范性,师范生学习教育理论的时间少且脱离实际,导致师范生毕业后难以把理论运用于实际。而且,随着教师地位的不断提高,许多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也愿意从事教师这一职业,但他们缺乏教育专业知识。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既具有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教育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专家型”教师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另外,目前大多数的中等职业学校,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在素质结构、学历层次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不尽合理,学历偏低、专业不对口、队伍不稳定等现象较为严重,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我们提出“3+2”模式,希望能通过这种模式为我国职业教育培养出合格的教师来,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3+2”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方案设计

(一)师资培养机构设置模式 1.培养机构。3+2”模式主要进行的是职前培养,培养机构前3年是高等职业学校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后2年教师教育主要由高等师范院校教育院系或高校下设的职业教育学院承担,普通高校的师资班或教育系也可以进行后2年的教育学科培养。 2.培养层次。培养的层次分为两层,第一层次为前3年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文化知识,获得专科学历,同时进行技能培养和实践训练、实习,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关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第二层次为后2年的第一年在师资培养机构进行教育类课程学习,第二年以进行教育见习和实习为主,同时应获得中职或高职专业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进行毕业设计,合格者获取教育学学士学位。 3.主办主体高职、中职和师范学院或综合性高校的关系。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大学或综合性高等学校都将成为这种培养模式的主办主体。其中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的训练;教师教育则应以高等师范大学或综合性高等学校为主;中等职业学校是教师培养的重要基地,教师的教育实习、见习必须在相关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三者之间应该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和合作,以实现优秀人才的合理流动,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 (二)培养机构的内部办学模式 1.培养目标。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指培养人才所要达到的一定质量和规格的要求,它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先导。按照党的教育方针要求及当前职业教育发展需要,“3+2”培养模式目标是: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造力和开拓精神、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双师型”师资。 具体培养规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3+2”职教教师培养模式的政策保障 政府要明确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在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制定相关政策,强化舆论宣传,争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工作,扩大培养模式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的广泛认可与支持。构建该培养模式与其他师资培养途径公平竞争的平台,打破垄断,加强合作,促进师资人才市场的开放与完善。重视对这种师资培养模式的质量评估,以此来调动各级学校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并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建立有利于职教师资培养的管理制度 “3+2”职教师资培养模式的实施,必须得到学制、学位等管理部门的认可才能顺利实行。尤其是后两年在高等师范院校两年制学习后获得学士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必须以相关的管理制度为依据,得到管理部门的允许才能实施。因此,应在管理制度上尽快打通各教育层次之间的沟通途径。 在学校层面,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保障这种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顺利运利。由于是实行不同级别的分阶段培养,后期培养学校要对他们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所修学业进行学分认可,这样才能使他们达到大学本科规定修满的学分,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还应有相关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保证培养计划的顺利进行。 (三)保障各高校参与职教师资培养工作的物质条件 高校参与“3+2”模式师资培养,需要增加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教学设施建设。除了高校自投一部分资金外,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经费支持。建议将综合性高校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统一体系,给予专项经费资助,以此促进高校充分利用已有的条件,提高教师教育的综合水平,发挥自身的优势;确保教师教育有一支业务精、水平高、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切实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确保教师教育的办学条件,完善教师教育需要的教学实习基地、各类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建设等。 (四)给予高校参与职教师资培养工作的相关权力 政府在政策上应给予高校一定的权利,实现高校在政府指导下自主开展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对于获得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资格的高校,政府应赋予其相关权力,如招生权、培养权、教师资格认定权等等,给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作的所有办学机构创造竞争的平台。这会在很大程度上调动综合性高校举办教师教育的积极性。其实权力下放并不会必然导致培养质量下降,相反各校为了创出特色和品牌,获得社会认可,会想方设法提高培养质量,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五)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但都是做了原则性粗略的解释,还缺乏较为细化的具体实施操作条例,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也显得过于简单,这样难免使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更多地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起到其应有的积极作用。从保障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模式的顺利进行角度出发,对我国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要细化现有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提出了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及身心素质的要求。但对于教育教学能力的审查各省大多采用由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试讲等测试方式,而对如何促使学生进步、制定教学规划和课堂管理等潜在的教学技能缺乏相应的审查手段。二是建议在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时分别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和特殊教育教学能力(主要是专业技能教学)作相应的规定,以此提高职业教育师资的“入口质量”。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除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同于普通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归属高校教师系列的认定方法都过于笼统,没有突出职业教育师资的特点。 (六)规范职业教育教师的聘用制度 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不仅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获得有明确的条件和评价标准,同时规定任用没有资格证书教师的学校要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一位应聘的教师必须持有效证书才能任教,否则也要负法律责任。 相对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教师聘用现状而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还没有得以严格执行,聘用教师较随意。众多职业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只注重学历,而对教师素质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查极为有限,甚至根本不予考查;对非师范类毕业的新任教师只是在其上岗前短期培训教育教学方面的几门课程,简单考核通过即向教育部门申请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更有甚者,有些职业院校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连短期培训都没有实施,仅依赖教师的自我摸索来指导教学。因此,为了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和职业学校教学质量,必须规范职业教育教师的聘用制度。“3+2”师资培养模式为有志于从事职业教育的人士提供了修学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途径和机会,也为所有教师在上岗前获得职业准入资格创造了条件。 (七)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认证制度 “3+2”教师培养模式实现了师资培养机构的开放性和多元化,独立设置的职技师院、综合性高校和师范院校将分别发挥各自的优势参与职业教育师资的培养。多元的培养主体在使师资培养模式趋于更加灵活的同时,也带来了如何设置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的准入条件、如何保证师资培养质量等问题,这就要求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认证制度,以认证的形式来遴选合格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以保障师资培养质量。教师教育机构认证制度,是促进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保障机制,有了良好的教师教育机构认证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教师职前教育品质,为以后教师入职及在职的专业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应该设立相关的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委员会的评定机构,设立教师教育准入条件,接受欲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机构的申请,对其进行评定和认证,同时对已承担职业教育师资培养任务的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高校的教师培养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重新认证其师资培养的资格,以此规范教师教育机构的入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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