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电视剧《裸婚时代》中的田淑云
胡芃原 2012-08-15
摘 要:电视剧《裸婚时代》中的田淑云是一个塑造得非常成功的艺术形象,她表现出来的母爱既是真诚、温暖、可爱的,又是偏执、蛮横、专制的。这就是田淑云母爱的悖论。田淑云的母爱可以视为中国式母爱的一个标本和典型,剖析和评论田淑云的母爱,汲取其经验教训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裸婚时代》;田淑云;母爱;温暖与偏执
电视剧《裸婚时代》以80后青年人的婚恋生活为题材,真实反映了当今社会青年人的生存境况,以此为焦点同时也映照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看后给人以诸多启发。《裸婚时代》的男女主角塑造都很成功,主要配角也各有特色,其中童佳倩的妈妈田淑云的形象塑造,笔者认为更为典型,更有代表性,通过她,让观众对母爱问题有更深入的思考。
一、母爱的温暖
童佳倩是田淑云的独生女儿,她视之为掌上明珠,从小从各方面关爱备至自不必说。女儿一天天长大,高中时期和同学刘易阳相爱了。两个人的恋爱是认真的,同时也是火热的。在这一过程中,童佳倩的母亲田淑云一直持反对态度,反对的原因,最早的借口是早恋,后来的原因是嫌刘易阳家穷,没钱没房没车没存款,不能给女儿富裕无忧的物质生活。她不忍心女儿过租房的日子,她对女儿说,你气死我了,那么多好的你不找,怎么就找了一个刘易阳?!女儿已经怀孕了,你不让她结婚怎么办?为此,田淑云不征求女儿意见,私自跑到医院找同学要为佳倩做人流。为阻挠女儿结婚,田淑云把户口本藏在办公室。这一切,看起来有点绝情,不通情理,但在她却是一片真心,出于对女儿的爱。女儿气得绝食了,她一方面气得不得了,一方面又心疼得不得了,一个劲地埋怨丈夫你怎么不拉住她呀!怕女儿饿坏了,在家里哭着等她回来。听说女儿饿晕住院了,她立马飞奔医院,对女儿心疼地说:你要急死我啊!女儿为结婚到她的办公室偷户口本,结果让保安当场抓住,让田淑云在单位里丢尽了脸,她为此气得大哭一场,说自己一心为女儿好,她怎么做出如此不堪的事啊,我想不通啊!没脸见人啊!但即使事情弄到这一步,她关心的还是女儿,她一边哭一边问女儿回来没有,鸡汤在锅里,回来了赶紧热给她喝。这场面十分感人,真让人体会到女儿是母亲的连心肉,体会到母爱的温暖和伟大。
由于女儿顽强坚持,也由于刘易阳的真诚,为了女儿,她终于妥协,同意他们结婚。嘴上同意了,但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下一步她要在被动中求主动,争取为女儿争取更多更大的幸福。她亲自到刘家,不顾礼仪地对刘家横挑鼻子竖挑眼,说人家没房小两口肯定过不好,说你们家不知佳倩的生活习惯照顾不好,她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刘家同意小两口住她家,她好亲自照顾女儿。结婚后有一次佳倩半夜回家,她认为是女儿在刘家受了委屈,心疼得很,说你出嫁之后,我觉都睡不好,怕你娇生惯养惯了不能适应刘家的生活,后来想到女儿大了毕竟要独立,又看到刘家对女儿那么好,这才放心。后来,童佳倩和刘易阳离婚了,佳倩带孩子住家里,田淑云帮女儿带孩子,十分劳累十分辛苦。女儿说,妈,你行吗?田淑云的回答是:不行怎么办啊,谁让我是你妈呢!
田淑云曾顽固反对女儿和刘易经阳结婚,现在离婚了,按理说田淑云该高兴了吧!可事实正相反,因为情况发生了变化,田淑云担心佳倩作为一个带着孩子的少妇不好再成家,况且,外孙女从小没有爸爸也不会幸福,因此田淑云认为还是破镜重圆复婚的好。在复婚这件事上,女儿一点也不积极,但是母亲却十分积极。她想方设法安排刘易阳到她家让他们相聚,她竭力讨好、近乎巴结刘易阳,她这时的姿态放得很低很低,低到让人看了心酸可怜的程度。她的傲气没有了,为啥?当然是为女儿!为女儿不惜低三下四,承受精神上的屈辱。她对佳倩说,这辈子在这个世界上谁替你着想啊,也就是你妈,我分分秒秒点点滴滴一天到晚脑子里全是你的事,我这当妈的把心都操碎了,你什么时候才能懂妈的心啊!田淑云说这些话的时候那种真诚,那种哀怨,那种痛心疾首,感人至深,诚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总之,田淑云对女儿的母爱是强烈的,真诚的,全心全意,百分之百的,让人感到母爱的温馨、温暖和伟大。
二、母爱的偏执
在感受到田淑云的母爱伟大的同时,我们同时感到这种温暖中有些别扭,有些异质,让人不能温暖可心的接受。也就是说,这种温暖中有点冷酷,温柔中有些强横,可爱中有些可怕。田淑云的母爱有点过分,有点专制,有点偏执。
(一)田淑云的母爱的偏执表现一:对女儿婚姻的顽固阻挠。佳倩和刘易阳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学,可谓是青梅竹马,相互了解,真诚相爱,而且久经考验,相爱八年不离不弃。按一般情理来讲这是多么好的事啊!做父母的应该感到高兴才是。但田淑云始终不同意,她瞧不上刘易阳,坚持要货比三家,找她认为最好的。在和女儿的僵持或者不如说是“战斗”中,她坚持自己的立场不放松,以至于到女儿未婚先孕,不得不谈婚论嫁谈生孩子了,她还在逼女儿相亲,逼女儿和刘易阳分手,终于把女儿逼上绝路,选择了以绝食相抗争的极端手段,这时候她才不得不退让。刘易阳感慨的对童佳倩说,八年了,是块冰也该被我熔化了,你妈怎么就那么顽固啊。
(二)田淑云的母爱的偏执表现二:对女儿婚后生活的强势干涉。阻挠失败,女儿嫁到了刘家。女儿长大了,成家了,按理该放手让他们独立生活了,但是田淑云不相信女儿自己可以过得好,她认为自己有必要继续监护人的角色,于是常常主动参与乃至于主动干涉女儿的生活。如,结婚后女儿的身体出了点问题,医生反复说没事儿,但田淑云却惊慌失措,她认为原因是女婿儿女私情太过了,因此要求佳倩回家住,要求佳倩和丈夫分床,甚至亲自找到单位和女婿谈,写好保证书让女婿签字。这事从人情世故看根本不是她该做的,但为了女儿,她越俎代庖,全不顾了。这件事极大的伤害到刘易阳的自尊心,为小两口的生活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再如上文提到的,佳倩和刘易阳离婚后,并不急于找对象或和刘复婚,她想自己带着孩子安安静静过日子。但是,正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田淑云对此惶恐不安,唯恐佳倩嫁不出去,于是一边怂恿佳倩和当了老板的杜毅谈朋友,一边又竭力撮合女儿和刘易阳复婚。无论是杜或刘,她都急于促成。她对于佳倩的漫不经心大为不满,她一再催促甚至是逼迫佳倩服从她的安排。逼急了,佳倩说:“妈,求求你了,你饶了我吧!”田淑云针锋相对,反唇相讥:“我求求你饶了我行吗?”一副女儿不从决不罢休的架式。
(三)田淑云的母爱的偏执表现三:付出爱时居高临下、不容商量的态度。田淑云对自己母爱的内容和方式从来没有怀疑过,从来没有反思过,永远充满自信,理直气壮。她认为父母关心子女和子女服从父母都是天经地义的。她的口头禅是:我这一切还不都是为了你啊!这里暗含的逻辑是,我为了你,你就该无条件的听我的,否则就是不孝,就是忤逆,就是不懂事,就气得要死,母女间就爆发因爱和为爱的战争,以至于互相伤害了感情。田淑云伤心的说,我这一切全是为了她,她怎么这么对待我啊!我想不通啊!
三、母爱的悖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田淑云对女儿的母爱既是真诚、温暖、可爱的,又是偏执、蛮横、专制、让人无法可心舒服地接受的。这就是田淑云的母爱的悖论。
对于田淑云的母爱的双重性,当事人童佳倩深有体会。她有一次对同事说,她们当妈的都一样,有时候就是为了自己,挺自私的;可有时候吧还真一心一意为你好,还很伟大,好矛盾啊!这番感慨,既是女主角童佳倩的,同时也是编导的,而且也代表了观众的感受。“她们当妈的都一样”,这句话具有概括性,总结性,它从田淑云的“个别”“特殊”“具体”上升到了“一般”、“普遍”、“抽象”,因而具有了形而上的普遍意义。田淑云的母爱可以作为中国式母爱的一个标本,一个典型,颇有分析和探讨的价值。
(一)田淑云的母爱的温暖的一面此处不拟分析,这里主要讨论一下她的“爱的偏执”。田淑云的母爱的偏执首先如佳倩说,源于她的自私——这种自私,在她本人,完全是意识不到的。或者说,她对女儿的爱,表层看是为女儿,深层看是为自己;从动机看是为女儿,从效果看是为自己。
她之所以阻挠女儿和刘易阳结婚,意识层面的理由是刘家穷,没地位,怕女儿嫁出去吃苦;但女儿反反复复表明她不在乎这些,她在乎的是两人的感情——有刘易阳的地方就是她的家,但田淑云还听不进去,还要强迫女儿和刘分手,这就是为自己了——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虚荣心,为了让世人“看起来很美”。为了结婚,佳倩和刘易阳到田淑云的单位去偷户口本。真相败露,田淑云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而是鼻子一把泪一把的怨恨:她怎么这么没良心啊!怎么不考虑我的感受啊!我在单位大小也是个领导啊,这让我怎么见人啊!这时候她一心想的是自己,而没考虑是谁把他们逼到了这一步。
有一次她和姐姐在一起,听佳倩说刘易阳要开车接她,她心里很得意,立刻在姐姐面前显摆:接什么接!打个车不就完了嘛!接着拉姐姐下楼观看,用意明显:女儿出息了,女婿有车来接了。结果出了纠纷让她丢了面子,她为此大为怒火。这些表现非常浅薄和可笑,由此可以看出她内心的虚荣。后来佳倩离婚了,这本来也是正常的事,但她却反复告诫女儿不要往外说,尽量隐瞒真相,就因为她把离婚视为很丢人的事,让她在人前抬不起头来。田淑云骨子里是流行的世俗观念,她的精神被所谓的“社会”“大众”“舆论”绑架了。世俗绑架了她,她又反过来用世俗绑架女儿,所以从深层看说她自私并不是污蔑和歪曲了她。
(二)田淑云的偏执,从文化角度看是因为她脑子里“专制主义太深了”(田淑云的同事对她的评价)。在田淑云的观念里,女儿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因此天生就应该听父母的。在她的思想里,不懂得子女也是人,也有独立的人格,作为父母也应该尊重子女,子女长大成人,就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结婚是关乎子女一生幸福的大事,而幸福与不幸福只有当事人知道,应该以当事人的感受为标准,所以应该由子女自已做主;父母有议论、参谋、建议的权利,但绝对没有代替他们做决定的权利。
对于这些道理,童佳倩的父亲明白,他说:只要我闺女高兴的我就支持。他这样说也这样做,所以佳倩说从小到大,就你最了解我。但田淑云与他相反,处处干涉女儿。他批评田:女儿一直对你不满意就是你老替她做主,她现在长大了,自己的事能做主了,你就别跟着瞎掺乎了。但田淑云由于中封建文化的毒害太深,对于女儿的一切她都要包办,一切都要操控,并把这一切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乐此不疲,为此被女儿埋怨甚至发生大的冲突也在所不惜。她包办的理由在她看来很强硬:谁让我是你妈呢!她非常自信地声称关键时刻要为女儿“掌舵”,要把女儿引到她认为正确的轨道上。她要把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强加到女儿头上,但结果是与女儿的冲突不断。佳倩说:妈,求你以后能不能让我自己决定我自己的事情?田淑云对此极为反感,斥她为不懂事,没良心。田淑云对女儿的所作所为,她的朋友兼同事老鲁深为了解,所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她“你这人专制主义太深了”,这句话可谓一针见血,说破了田淑云行为的实质。
(三)田淑云的偏执因她与女儿幸福观方面的差异
在田淑云看来,儿女的幸福主要与物质条件和社会地位有关,感情、精神这些因素则不予考虑,所以三十年前她武断的破坏了她的亲姐姐和刘明(刘易阳的爸爸)的恋爱关系——当时他们都在农村插队,她们姐妹俩要回城了。几十年过去,田淑云的人生观、幸福观没有变化,现在她又要以此为理由干涉女儿的婚姻。而作为80后青年一代的童佳倩,幸福观与母亲相反,她看重的是感情和精神层面的东西,她认为两个人真心好就可以结婚,虽然刘易阳没钱没房没车,但她与刘易阳真心相爱,所以有刘易阳的地方就是她童佳倩的家。当然,她也不是一点都不考虑物质条件的理想主义者,而是她决不把物质因素放在第一位,所以她在物质主义汹涌澎湃的世俗潮流中敢于大胆“裸婚”,面临物质条件的困难她没有后悔过;面对有钱有房有公司的老同学杜毅,即使在已经单身的境况下她仍然没有感觉。田淑云对杜热情如火,极力怂恿女儿接受杜的求婚,但女儿始终没有积极响应,以至于到了结婚现场又退缩了。说到底,她还是放不下她的刘易阳,真爱让他们分不开。田淑云主要关心女儿外在的物质生活而从不顾及她内在的精神生活,结果招致母女的大冲突,这一教训可以作为广大做父母的借鉴。
四、母爱要理性
母爱并不都具有正面和积极作用,因此,母爱不能滥施,母爱必须理性。母爱,和情爱一样是人类最自然最合乎人性的基本情感,它源自本能,有最深远的血缘、遗传方面的根据,因而最本真、最诚挚、最强烈、最无私,也常常被称为最伟大。但是,如果仅仅停留于自然、本能、感性、感情的层面,那么一般动物也能做到。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人在自然性、本能性之外还有社会性,在感性、感情之外还有理性。所以母爱,正如爱情一样,虽然是非理性的,但又绝对离不开理性;没有理性的调控和约束,母爱往往会走向反面,产生始料不及的恶果。
1.理性的母爱,首先要适度,即要掌握分寸。子女需要母爱,母爱也需要向子女释放,双方互相需要,但主导方应当在母亲,因为母亲是成人,是有社会经验和处世能力的人。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在生活和心理上的双重呵护,但是,过分的呵护则适得其反。过分呵护即溺爱会导致子女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心理上变得脆弱、胆小,或者骄狂放纵,自我中心,不会关心别人更不会尊重别人。这不是健康成长而是扭曲的成长,正所谓爱之适足以害之。
2.理性的母爱,要学会尊重。即尊重子女的独立人格,尊重子女的个性,尊重子女的权利,一切要以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活得幸福为宗旨——这是母爱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评价母爱质量和层次的重要标准。有的父母不懂得这一点,他们“爱”的出发点是自己,一切以自己为中心——“我要爱”,“我想爱”,“我爱你,你就必须接受,否则就是没良心”,总之爱得理直气壮,爱得咄咄逼人,“爱你没商量”,全不管子女是否需要,是否会对子女造成伤害。这就颠覆了母爱的真谛和意义,让伟大的母爱走向了反面。
3.理性的母爱,是子女成长的动力而不是压力,是让子女感到温暖、幸福、自由而不是相反。但并不是所有母爱都能做到这一点。如,鲁迅小时候家庭败落,父亲早亡,母亲艰难带鲁迅兄弟长大,鲁迅从母亲那里享受了最大的母爱。但是,母爱也给了鲁迅巨大的精神压力,让鲁迅不得不一再违心遵从母亲的安排,以至于以牺牲自己的幸福为代价。对此,鲁迅是既情愿又不十分情愿的。他在致友人赵其文的信中说:“感激,那不待言,无论从那一方面说起来,大概总算是美德罢。但我总觉得这是束缚人的。譬如,我有时很想冒险,破坏,几乎忍不住,而我有一个母亲,还有些爱我,愿我平安,我因为感激他的爱,只能不照自己所愿意做的做,而在北京寻一点糊口的小生计,度灰色的生涯。因为感激别人,就不能不慰安别人,也往往牺牲了自己,——至少是一部分。[1]”鲁迅对母爱有深切的体验和思考,他曾经准备专门写关于“母爱”的文章。他对冯雪峰说:“这以后我将写母爱了,我以为母爱的伟大真可怕,差不多盲目的[2]”,“母爱”造成别人的“牺牲”,让人感到“可怕”,这恐怕是做母亲的怎么也不会想到的,但又确确实实在历史和现实中永远普遍地发生着。
4.理性的母爱,就是当子女长大成人时及时放手让他们走自己的路。子女长大,就是独立的社会成员,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就有了独立自主决定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能力,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义务已经完成。对于子女的生活道路,人生选择,父母只能建议而不能决定,更不能强加。也就是说,该撤退时就及时撤退,这才是明智。中国古人早就说过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放手让他们走自己的路去,可惜的是现代人反而忘了这一点。关于让子女及时独立这一点,西方人比我们清醒和自觉。心理学大师荣格的《荣格自传》中详细地记述了父亲的死亡,有一天,母亲对荣格说:“他为你及时地死去了。”对这句话,对西方文化有深入了解的美籍华人作家刘墉非常感兴趣。他说:“我常想,为了让孩子能独立,甚至为激发他们的潜能,使孩子不再活在父亲的阴影里,每个父亲是不是都应该‘及时地死去’?”当然,这里所谓的“死去”不是真死,而是如同已经死亡,不再给孩子任何指导,甚至不提供任何意见。把该属于子女的地盘交给他们,像雄狮一样,把长大的幼狮赶出去,逼他走向他自己的世界。在那里,他用他的价值观衡量,用他的方式生活,用他的方式成功,也用他的方式失败[3]。是真正地成长,才能真正地成长。西方人的这一观念值得我们中国做父母的认真思考和借鉴。
[1] 鲁迅.鲁迅全集(第十一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2] 冯雪峰.雪峰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
[3] 刘墉.爱何必百分百[M].北京:现代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