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五个层级

孙宝国  2012-07-31

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理念已经随着丰富的实践和不断的探索,成为业界的共识。本文将我国电视节目制播分离分为五个层级加以论述。

第一层级:以节目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节目的市场化和公司化运作。其具体运作模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外部采购、委托制作、联合制作三种。

外部采购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采购电视节目形态版权,然后进行本土化改造;二是社会影视公司独立投资,确定选题并制作节目,电视台或广播电视台(以下统称“电视台”)向其选购节目,双方是单纯的买卖交易关系。

委托制作是指电视台参与投资和选题甄选,委托节目制作公司制作节目,电视台独享版权,或与节目制作公司共享版权。目前委托制作的节目主要是电视剧、综艺、谈话、音乐、体育、生活和益智等意识形态属性偏弱而产业属性较强的节目。中央电视台较早地进行了以委托制作为主要运作方式的制播分离改革尝试,先后成立了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体育推广公司、央视动画公司等,在影视剧制作、海外市场推广、体育节目和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动画节目制作等方面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

联合制作是指在牢牢把握节目生产链条上游的策划主导权和下游的终审决定权的前提下,实施节目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采取社会融资方式的一种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模式。目前全国许多电视台都采用这种模式,推出了一大批品牌节目和栏目。

第二层级:以内部机构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台内部机构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

2003年,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开始进行内部机制改革,突破了原有体制,实现了完全的企业化运作。公司与天津电视台彻底脱钩后,原电视剧制作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取消职级,从原事业身份转为企业身份,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始走全面与市场接轨的发展之路。2009年3月30日,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转企改制为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2006年6月,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了吉林省影视剧制作集团公司,将吉林电视台所属的影视剧制作和创作机构分离出来,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全省相关影视剧制作机构成为其联合单位。政府授权集团公司经营国有资产,按市场规律自主经营。集团公司实行制片人制度,以项目运作效益决定酬劳,完成了在电视剧生产上的制播分离。

2007年3月18日,由原中央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动画部整建制转制而成的央视动画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这是中央电视台全面推进原创品牌动画创作、加强国际国内合作、整合多媒体多渠道资源,进而实现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运营的重要举措。

2007年底,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影视剧制作中心转制为企业,成立上海电视传媒公司,影视投资、版权发行、项目策划、宣传营销四大板块构成了该公司的对外主营业务。

第三层级:以频道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这个层级是指电视频道的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上海、天津、湖南、北京、云南等地的电视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

2004年6月1日,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开播。这是全国第一家省级电视台的少儿频道。创建伊始,该频道就积极探索制播分离的路径,成立了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北京电视台在动画节目中心基础上成立北京卡酷动画卫星频道有限公司,将中心的节目制作业务转入公司经营。该公司自2007年1月起运营。

2007年12月,云南电视台和杭州艾可泰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以制作购物节目和营销为主的云南买乐电视购物传媒有限公司,频道全天所有19小时的节目全部由买乐电视购物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制作,频道成为以监审为主要功能的职能部门。2008年1月1日,买乐购物以云南电视台生活资讯频道为平台开播,至此,生活资讯频道全面完成了制播分离的转换。

依托频道组建公司、探索非公益性频道的企业化经营,前提是确保频道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转让,节目终审权和节目播出权掌握在电视台手中。

第四层级:以电视台为依托的制播分离

就现阶段国家相关政策背景下的制播分离概念而言,这个层级可以理解为:除了新闻类、时政访谈类、监督调查类的电视节目,电视台其他节目都可由节目制作公司策划、制作、编辑、包装、推广和销售。

从2003年开始,天津电视台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除由电视剧制作中心改制的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依托少儿频道成立的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天津电视台还依托数字电视频道成立了时代天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各公司独立进行成本核算和项目投入,负责节目的生产制作、营销推广、广告经营和相关产业开发,电视台控制节目审批权和播出权,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这些公司给予扶持和优惠。

2009年8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批复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体制改革的方案,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第一张制播分离转企改制的“准生证”就此下达。2009年10月2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传媒集团)举行揭牌仪式。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一分为二。转企改制之后,上海广播电视台由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实行事业体制,行政管理;上海广播电视台出资成立控股的东方传媒集团,并对业务板块进行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子公司。东方传媒集团属台属、台控、台管的控股企业集团,其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宣传内容的编辑权、各类节目的审查权和播出权,都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把握。

2009年12月18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辽宁广播电视台由原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电视台、辽宁教育电视台合并组建而成,并出资组建辽宁北方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台的组建,实现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实质性合并。整合后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形成了新闻宣传和产业经营两大业务主体的崭新格局。

2010年1月21日,四川广播电视台和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四川广播电视台为事业性质的宣传文化单位,由四川省委宣传部领导。这对于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做强做大广播电视媒体、繁荣广播电视内容制作市场、拓展现代媒体产业空间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2010年5月31日,北京广播电视台成立。该台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整合组建而成。该台业务范围涵盖广播电视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以及新媒体开发等领域,产业链比较完整。2010年6月28日,湖南广播电视台暨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在长沙挂牌成立。根据中央关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精神,湖南广电在完成了局、台分离后,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集约发展,组建了湖南广播电视台。新组建的湖南广播电视台为正厅级的事业机构,对所属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实行“统一宣传、统一人事、统一财务资产、统一营销、统一技术”的管理原则,强化了“办广电”的职能。而芒果传媒有限公司则是由湖南广播电视台全资控股的市场主体。湖南广播电视台将剥离的所属省级广播电视媒体的经营性资源、资产注入芒果传媒,进行市场运作。

2010年9月1日,重庆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该公司由原重庆广播电视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股本总额为3亿股。其中,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持有85%股份,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股份。公司下辖广告分公司和8个子公司,业务发展共涉及广播电视内容生产、网络传输、广告经营代理、新媒体拓展四大领域。

内容资源与传播平台的分离和整合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媒体未来的重要挑战是如何在内容资源与传播平台上进行大的分离和整合,就是把一种内容资源在多个渠道上传播,或把多种内容在多个渠道上传播。

第五层级:以电视台为依托的跨地域的制播分离

就现阶段国家相关政策背景下的制播分离概念而言,这个层级可以理解为:除了新闻类、时政访谈类、监督调查类电视节目之外,某省域的电视台所属频道的其他节目,都可由另一省域的电视台派出的团队主导的合资节目制作公司策划、制作、编辑、包装、推广和销售。这一层级的制播分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属于体制内电视媒体跨区域的深度合作。

2007年9月6日,贵州电视台与甘肃电视台合资组建智诚同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家由贵州电视台控股51%的企业,主要负责甘肃电视台两个频道(甘肃卫视频道和甘肃文化影视频道)新闻节目以外的内容及经营,包括广告经营、电视剧购买和推广工作。

2010年1月1日,青海卫视频道节目改版试播启动。2010年3月2日,青海方与湖南方以51:49的持股比例组建新公司,共同经营青海卫视。2010年5月26日,青海卫视全面改版,定位为“大美青海、绿色中国”,新公司制作的《花儿朵朵》、《一百万梦想》、《下一站幸福》等一批新节目陆续亮相,青海卫视台标改为“青芒果”。湖南电视台在频道运营、节目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团队方面有着强大的优势和先进的电视媒体管理经验。青海是多民族聚居省份,地域辽阔,地理人文独特,民族文化多元,这使得青海卫视在电视内容生产和运营上具有得天独厚的开发潜力,且青海电视台具有政策、成本控制等优势。

2009年12月3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与宁夏广播电视总台签署协议,合办宁夏卫视频道。由上海广播电视台为宁夏卫视提供财经、体育、电影、电视剧等节目,独家代理经营宁夏卫视频道广告业务。2010年2月8日,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宁夏电视台与上海广播电视台合办的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暨2010年新版宁夏卫视在银川开播,由上海广播电视台旗下第一财经频道制作的电视节目,通过新版宁夏卫视这一播出平台“借壳上星”,面向全国播出。

六、结语

中国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了实践探索和政策调整任务,进入局部试点的新阶段。

新阶段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将以电视台为主体,按照先台内、后社会的原则逐步推行,主要在中央级台和东中部的省级和副省级台、西部地区实力较强的省级台中进行,有条件的省辖市级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件不成熟的暂不进行。

实行制播分离改革的电视台应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影视剧、少儿、体育等类型电视节目进行改革。新闻类、时政访谈类、监督调查类的电视节目不进行制播分离改革,仍保持制播合一的体制。

实行制播分离改革的电视台应把可经营的节目制作部分从现有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方向组建专门的节目制作公司,引入市场机制,搞活节目经营,形成独立开展节目经营的市场主体。在台内制播分离改革中,电视台要始终掌握频道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定位权,始终掌握节目终审权和播出权,始终掌握节目制作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权。

那些制作团队实力较强、节目创新能力较强、产业经营能力较强、在全国或本区域有较大品牌影响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电视台应成为制播分离改革试点的主力军。全国制播分离改革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稳步实施,边试点,边总结,逐步推开。

注释:

[1]本文为2009年度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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