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分析

何增科  2007-05-22

内容提要: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是指那些影响公民结社行为和民间组织活动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规则的集合体。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中既存在着有利于其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也存在着不利的制度性因素或者说制度性障碍。这些制度性障碍包括: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上的双重许可制度,民间组织监管上的双重负责体制,年度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规定。这些制度性障碍使得民间组织发展面临着注册困境、定位困境、资金困境、知识困境、人才困境、信任困境等多重困境。出现这些制度性障碍的原因在于,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设计者和供给者出于维护政权和政治稳定的考虑而在公民社会组织监管上表现出强烈的限制和控制取向。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将公民社会与国家对立起来的理论思维和对民间组织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和防范心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改变这种思维定式,努力建立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和谐与合作的新型关系,而这就需要优化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制度环境建设培育服务与监督规制并举的能促型民间组织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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