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比较研究--以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的养鸡产业为例

佚名  2005-08-26

一、研究的出发点

自从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山东等一些地区率先采用了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重点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农户实行有机联合,形成“风险共当,利益共享”的经营方式以来,农业产业一体化逐渐在全国各地被采用、推广和普及。同时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和应用研究也引起了众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各方面人士的热心关注。出现在报刊、杂志上成果尤如雨后春笋。这些研究成果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理论研

究和案例研究两类,后者主要关心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实例,而对于前者则众说纷纭,即使农业产业一体化内涵问题至今尚未达成共识。(1) (2)

目前为止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宏观、微观和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三种方向。宏观研究是以国家改造农业生产的现状,提高农业部门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程度为出发点。微观研究是以农业部门(包括食品加工、流通、机械等相关部门)内企业的经营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为主要目标。第三种方向是把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宏观同微观研究结合起来。(3)

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上述的第一和第三种方向。其实,在市场经济中,龙头企业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方式与否,是企业自身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组织形式的问题,优先考虑企业本身能否从中获得利益,即经营理论中的企业利润最大化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在不断提高,因此把农产业一体化的研究同企业的行为结合起来,从微观的角度去研究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是非常必要的。(4)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至今还未出现代表性学派和理论学说。

本文拟从经营理论出发研究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内涵,应用前提,作用和局限性,并通过比较分析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的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实例来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

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内涵

农业产业一体化作为龙头企业的经营方式、战略手段具有名词的和动词的两种含义,名词的含义是指龙头企业采用的经营组织形式,即在一个或数个产品连续的生产和流通阶段上,龙头企业同时从事连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阶段的生产和流通活动。动词的含义是指龙头企业采取的经营手段,即在一个或数个产品连续的生产和流通阶段上,龙头企业利用兼并或者增添新的设备介入其他阶段生产或流通活动。如果龙头企业介入生产投入要素,原材料的生产、流通阶段,称为“前向型”(Forward)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反之,参与产品后道加工或流通阶段,称为“后向型”(Backward)的农业产业一体化。

动词性农业产一体业化属于龙头企业的合并或兼并活动,在英语中称为“Integration”,日语中被称为“统合”。这种活动是同社会分工相对立。社会分工是指在生产的连续阶段上,企业仅仅担任单一生产或流通机能;而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把作为分工的结果,由市场价格机制--“看不见的手”调整的,属于企业外部活动的生产、流通内部化,由企业的计划生产、分配来取代。可以说农业产一体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然而,不可忽视的前提是市场行为规范确立和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提高。采用农业产一体业化主要目的是通过节约产品在生产和流通阶段中的交易费用(The cost of transaction)来降低成本,增加一体化内部各方利益。(5)以下我们拟从市场构造的角度说明农业产一体业化通过什么方式降低产品交易费用的。

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市场可以分为三类,(1)完全竞争市场,(2)垄断市场和(3)不完全竞争市场。一般来说,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购买农产品或生产资料的费用比完全竞争市场要高,而出售农产品或生产资料的利润又比完全竞争市场要低,原因是:

(1)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厂商)不能够获得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品质和特性有关的全部信息。因此必须经过市场调查,质量测试以后才能获得这些信息,由此增加费用。

(2)市场交易数量的不确定性。交易数量的不确定性是指企业有可能买不到计划中的生产资料,或卖不出自己的产品。如果企业不能购买计划中的生产资料,就会造成开工不足,使设备搁置和人工费浪费。反之,企业为了确保生产不会受生产投入要素的影响,囤积生产资料,又必须增加库房费用和银行利息。

(3)商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原材料的质量同产品的品质、企业声誉和利润有密切的联系。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在各家企业(厂商)生产的同类产品中同质的不多,即使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产品也有质量差异。生产企业往往会由于换用另一家厂商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减少经济效益。

(4)技术开发困难。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有时需要采用新型的原材料,因此必须要求生产原材料的企业也同时从事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增添新的生产设备。可是原材料生产企业在确定新产品有稳定销路之前,有可能拒绝合作。

(5)欺骗性,由于市场道德没有完全确立、法制还没有健全,有些企业或个人从短期目标出发,以次充优,缺斤少量。甚至有些企业内部的经办人员为了贪图私利而在对外交易中损害企业的利益。(6)

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取得原材料的交易费用,同样,在企业出售产品的时候也由于不确定性,增加风险和交易费用,减少收益。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前向性和后向性产业一体化来生产自家使用的原材料,或者对自家的产品进一步深加工,销售(包括契约生产和销售),从而避免由于市场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这就是龙头企业从经营的角度来考虑和采用产业一体化的主要原因。(7)

三、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类型

从经营的角度来考察农业产业一体化类型就是研究它内部的组织结构,即研究龙头企业同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之间人事、物资、资金和信息联系方式(质)和紧密程度(量)。具体的是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对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的人事支配力量、生产控制力量、资金占有份额、信息掌握量和技术指导力量。

根据这四个方面,我们把农业产业一体化分为“内部组织”,“中间组织”和“内部市场”的三种类型。

“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全所有制形式,即龙头企业通过增添新的生产设备、流通设施,或50%以上参股的方式来参与原材料部门(前方)和产品加工部门(后方)的生产或流通活动。在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拥有全部或大部分的资本,掌握了企业的管理权、技术指导权和内部信息。特征是龙头企业拥有包括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在内的整个系统。有些内部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掌握了复数农产品的产供销活动。这种经营组织形式的优点是龙头企业采用多角型经营战略,各部门利润的平均化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但也面临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递减的问题。

“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部分所有制形式。龙头企业虽然没有直接地从事其它阶段的生产和流通活动,但是它也掌握被产业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的一部分资金,也在拥有一部分人事权,共享企业内部的信息和情报,共同参加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活动。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特征是龙头企业通过掌握被一体化企业的少量的股份,参与这些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使龙头企业和被产业化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种半内部化性质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可以使龙头企业和被产业化企业(包括农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和持续协作,使得企业或农户能够安心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

“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通过和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缔结长期或短期的契约合同,来确保生产资料的定期、定量、定质需求和供给的经营方式。特点是龙头企业通过契约的约束来建立一种半计划性的,有一定控制权力的原材料和产品供求的内部市场。同从外部市场购买和销售原材料和产品相比,龙头企业可以避免市场变化、商品质量不确定以及欺骗性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被一体化企业和农户在卖方市场中可以确保产品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优点是有较大的灵活性,缺点是参加双方共担风险的机制薄弱。

内部组织、中间组织和内部市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区别在于龙头企业对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生产、流通的控制程度不同。应该看到,企业采取的经营组织形式只有在同外部市场构造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经济成效。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用高度成熟市场,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合于中等发达市场,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合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和不对称的性质,这三种微观农业产业化形式有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上并存。(8)

四、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局限性

农业产业一体化除了上述的积极作用以外,还具有各种局限性。首先必须注意到“企业规模效率递减”问题。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果是龙头企业的管理范围扩大。如果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形式,提高管理阶层的管理能力和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内部同外部的信息传递、处理能力,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相反还有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以下试图用模型来说明企业规模和管理效益二者间的关系。设:

s = 管理人员的管辖范围,即管理人数

a =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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