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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盛义理语的突破与发展—学习《江泽民文选》的感想

覃道爱  2011-07-27

论文关键词:“三个代表”;党的执政能力;社会主义实践

论文摘要:党的执政能力是党的整体素质的集中体现,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根本尺度。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全党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性措施。本文是笔者在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基础上,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理解和领会。本文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实践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等展开了论述。

作为《江泽民文选》中最具深远意义的核心用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在党内外、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仅从字面上的内容看,“三个代表”所包含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观点在我们党和国家前期领导人的讲话和著作中也有过不同程度的体现,因此在“三个代表”提出之初,社会上曾有不少人提出过质疑,认为这种理论没有新意,缺乏创新和突破。但随着对这一重要思想认识的不断深化,该理论体系获得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好评,并成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理论。通过系统深人地学习《江泽民文选》,笔者对这一点有着较为深刻的感受,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充实、发展与突破。本文将从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两个方面,谈谈系统学习《江泽民文选》后的深刻理解和认识。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和最新成果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实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把劳动分为活的劳动和物化劳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只有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且往往把生产性劳动局限于物质生产部门,甚至局限于其中的体力劳动。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生产劳动范围的认识必然相应发展,现代经济不是原始形态的经济形式,那时只需要简单的人工劳动,但现在需要将大量的社会资源集中起来,才能创建和维持现代的经济活动。物化劳动是劳动者创造的前期成果,是劳动投人的再投人,劳动者通过资本使自己高效节约,能够创造出更多丰富低廉的物质财富和社会服务。所以从根本上看,物化劳动投人最终也是生产性劳动和价值的源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肯定物化劳动和知识劳动也能创造社会价值,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充实和发展。我们必须在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的基础上,继承并发展这一理论的现实内涵。江泽民同志在2002年“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现在,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在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这是事关如何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一件大事,对我们理性地分析和研究当前改革思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实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分配论

马克思根据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提出了按劳分配的思想,而实践表明,不仅活劳动创造社会价值,物化劳动和社会资本同样创造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都是生产要素,发挥着互相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对物质财富的创造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正因如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实现全社会公平。各种要素的所有者应按照各要素投人的数量、质量和贡献程度参与分配,充分肯定合理、合法致富。公平的分配就是“贡献大者多得,贡献小者少得,不贡献者甚至不得”;公平不是平均,公平是效率,谁能够以最大的效率为社会提供最有效的供给,谁就理所当然获得更多的分配与报酬,这是最公平的事情。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群众观和历史观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各国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种倾向,即把社会生活公式化,认为人是社会运转的一个分子而非中心,把人的价值和作用置于较低的层面,往往可能因为国家或集体的利益而简单地否定个人利益。“三个代表”提出了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社会生产发展中心的价值取向,这是对马克思人本学说的继承和发展。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以人为本最根本的就是要珍惜、爱护、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的安全,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要,促进人的健康;从社会属性看,以人为本就是要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尊重人的民主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关心人的感情需要,满足人的自我实现需要。以人为本,就是指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根本、以人为核心、以人为基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进一步指出:“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阶级基础理论

由于历史原因,马克思生活在机器大工业时期,他所说的工人阶级主要是指从事体力劳动的“蓝领工人”,而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于在当时的生产中只是少数并不居主体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人阶级队伍的状况和劳动的形态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这要求我们党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做出分析。在工人阶级队伍构成问题上,江泽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中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这说明工人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内部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关于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队伍构成问题,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出现了上述列举的各个阶层,而且,许多人在各种不同的所有制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他们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做出了重大贡献。三个代表提出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劳动、劳动者的深刻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和概括,使我党执政的基础和服务的对象进一步得到扩大和完善。

(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了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我国逐步摒弃了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而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计划与市场是一种经济制度而非政治制度,两者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江泽民同志2000年在江苏、浙江、上海考察时,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两个根本转变”,前者是强调生产关系的改革,后者则着重指明生产力如何发展,两者是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的。它们都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因而都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厘清基本概念和摆脱模式之争的束缚之后,通过全面梳理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政策,不断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制度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参与主体更多地遵循由价值规律调节的市场机制,在逐步摒弃计划经济时代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多种栓桔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杜会信用体系,完善政府调控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引导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标准和行动指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在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其中的基本内容和科学内涵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也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并在实践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治国方针和理念实现转变,推进科学管理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我党实现了治国方针和治国理念的有效转变,采取了一系列改革和创新举措: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其他各方面改革;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强调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推行“以德治国”的理念,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文化水平,引导人们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来推动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肯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香港、澳门顺利回归,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提出贯彻“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

(二)有效改变了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社会分配不再受“物化劳动”的约束,能够从理论和现实上正确看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通过劳动或资本投人而实现富裕。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其中在调整财产关系方面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构建完善的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最终促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资本和技术(包括经营管理的技术)都是相对较稀缺的资源,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有利于鼓励资本投人和技术创新。《江泽民文选》明确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同时,在贯彻这一分配制度时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人差距,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进一步强调,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人者比重,提高低收人者收人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显然,这些重要思想也为我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收人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三)转变二元经济结构,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种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括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中国有13亿人口,79%是农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否积极稳妥地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全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在过去较长的时间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为支援城市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城市也必须适当地反哺农村。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这是党中央继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的又一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策。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作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党应不断解放思想,逐步消除对农民的种种歧视制度,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地进行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制度创新,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四)坚持以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实践

历史表明,自苏联共产党开始,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许多国家在运用马克思理论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往往试图以一种固定的模式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来建设和治理国家,但实践证明这是行不通的。不同国家在文化、历史和传统方面巨大差异,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对应着不同的经济水平、制度基础和宏观环境,这要求我们在运用传统理论指导现实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特定的环境和背景因素,而不能以固定的思维和模式来僵化地处理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提出,只有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理论,使之更贴近我国实际,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在运用和发展马克思理论时,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和发挥我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中的精髓部分,并把它们融人到治国方略之中,如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理念的提出就是我国传统儒家思想的体现;另一方面,我们还应顺应多元化的时代潮流,博取各国文化、科技、制度之所长,为我所用。当前我们强调以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实践,其本质就是要求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深化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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