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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坚持和创新

王春梅  2009-12-02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和谐一致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本质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思想,两者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论断与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一致的,同时也是创新和发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这些论断体现了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一致性,同时又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达到的新高度和新境界。

一、社会主义本质论与社会和谐是一致的

(一)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目标是一致的

第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社会和谐目标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社会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就要求必须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在概括社会主义本质时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他指出,“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已有的成绩靠发展来巩固,当前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未来的目标靠发展去实现。富裕的社会不一定是和谐社会,但贫穷的社会绝对不会是和谐的社会。只有发展才能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离开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最终目标,也是和谐社会平等公平原则的根本体现,二者一脉相承。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等其他社会形态的最根本的依据和标志,是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在取得了长足发展和举世公认的成就的同时,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的情形,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并突出地表现为社会公正状况不容乐观——贫富差距扩大的幅度过大、速度过快,社会再分配力度较弱,而且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保障的总体状况也偏弱。这种社会不公正问题潜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就是应对这种社会发展状况的旗帜,它要求采取一系列举措,缓解和解决社会不公现象,从而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二)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本质内在的必然要求

第一,社会主义本质内在要求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改革、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旧矛盾的解决,又会出现新的矛盾,而且还存在着由于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尤其是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了1000美元,处于国际公认的1000-3000美元的“矛盾凸现期”,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日益突出。此时提出构建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这一决策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本质实现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

第二,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了社会和谐的价值内涵。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反复思考和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提出了通过解放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对社会主义认识达到了新的境界。而社会和谐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解放生产力本质上就是对人的解放,就是要把人从旧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发展生产力,是为人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解决和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消灭剥削,其本质是消解人的异化生存,从社会制度安排上实现人的解放;而消除两极分化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要从社会公平、公正的意义上满足人的价值诉求,真正使每个人都公正平等地享有经济发展成果。

(三)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

第一,在理论上邓小平本质论要实现共同富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达到社会和谐,二者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具体地说,没有社会的共同富裕,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过来,没有社会的和谐,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社会和谐应该是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和谐。邓小平本质论深刻地揭示了和谐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关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先富带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是根本的目标,这里蕴涵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则是达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路径。其次,没有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的和谐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没有根本一致的价值观念,没有协调一致的利益关系,没有稳定协调的社会环境,任何事业都不可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缩小各方面的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才能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

第二,在实践上实现社会和谐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本质论认为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是渐进的运动,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过程也是解决不和谐的过程。社会主义本质只有在促进社会和谐中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谐社会只有遵循社会主义本质规定,f生才能健康发展。二者实现的过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我国现代化建设宏伟任务的历史进程中的相互交织的两个层面。没有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清醒认识和牢固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就会缺失精神灵魂甚至偏离轨道;而如果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目标无法完成,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共同富裕远太理想也将最终成为泡影。

二、社会和谐是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发展和创新

(一)是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论认识的发展和创新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科学发展是实现和谐的根本途径。如何实现科学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主要是五个统筹。通过统筹发展,实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发展宗旨,实现发展为人民、发展靠人民、发展成果归人民共享,从而按照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达到社会的总体和谐。这不仅从抽象的理论意义上,而且从实践经验上触及了社会主义深层次的本质,集中反映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新社会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基本原则,所以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发展。

(二)指出了消除两极分化的具体措施

邓小平对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深刻思考,认为中国只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含义就是共同富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如果仅仅是少数的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进一步提出和谐社会的特征是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放在第一位的公平正义就是消除两极分化的具体措施。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是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都得到正确处理、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质是社会公平,而分配公平是其核心。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既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

(三)规划了共同富裕目标的新境界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由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强调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升华,使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目标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境界。社会主义不仅要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充裕,而且更要实现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文明与和谐,蕴涵了对社会发展主体的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极大关注,是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认识成果。社会主义本质最终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胡锦涛总书记在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时,进一步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途径。为此,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尊重一切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知识,尊重创造,营造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社会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和谐社会。这些论断实际上指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是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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