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
浅议我国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衔接问题分析
【论文关键词】农村低保扶贫开发衔接【论文摘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作为农村反贫困的两项基本制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两者各自独立开展的弊端,因此,如何能够很好的把这两项制度衔接起来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想衔接的好,首先要清楚农村低保与农村扶贫开发的区别与联系,再次是要了解这两种制度在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再针对问题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进入21世纪后,我国政府明显加大了农村反贫困力度,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作为农村反贫困的两项基本制度,都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是随着农村反贫困的进一步深化,两项基本反贫困制度的独立开展的弊端就逐步突显出来。因此,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二者衔接的要求。2009年,我国又专门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衔接思路。县级民政部门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复核时,确定出有劳动能力者,建立农村低保户档案制度。对于其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根据其不同情况,由扶贫开发部门给予扶贫贴息贷款、产业扶贫项
2010年民政农村低保工作计划
2010年民政农村低保工作计划2010 年,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总要求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区农村低保工作将以规范管理和创新机制为手段,确保省政府提出的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资金支撑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和组织服务体系。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10 年,我区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将严格按照省厅的指示,实行按季度发放,低保补助水平也由 2009 年年人均 760 元提高到年人均 880 元。低保资金的按季度发放,一方面可以使农村低保对象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另一方面利于低保机制的动态管理,便于清查和纳入低保保障对象。二: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2010 年,要继续认真落实“按标施保”的原则,纠正按人保、分户保、插户保等错误做法,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清退。三: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审核审批是农村工作当中的关键环节,是能否保证公正、公平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
建立农村低保档案的思考
一、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现状 当前,我国农村低保正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保障因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据有关部门介绍,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部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现全国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共保障低保对象2311.5万人、1074.6万户,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57元(按低保对象参加权平均)。① 从整个情况看,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内陆地区,例如,浙江省确定的农村低保线接近1800元,福建省自2004年以来是1000元,2007年调高到1200元;山西省的平均标准是每人每年676.5元。由上可见,各地发展不平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低保标准的确定人为因素比较多,缺乏科学测算和合理精算。二是低保如何进行动态管理问题。从低保制度建立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管理者。三是低保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管理不够严格,存在人情保、养懒汉、档案材料保管不全,如何信息化管理等问题。四是低保金自然增长机制问题,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并不能依靠某一个指标,它的变化调整应考虑方方面面,需要设计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五是农村居民的收入难以核定。六是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理性思考
摘要:完善我国农村低保制度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仍存在保障范围窄、标准低,保障对象确定难,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少、分级落实难,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挪用现象严重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关键词: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中共中央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的要求。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缓和社会矛盾,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余省区也将于近期出台实施办法。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1 815万人,特困救助对象达562.3万人。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形成解决困难群众“天天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于构建社会主义
论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摘要】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尽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零星试点”在我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在认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关键词】农村 低保制度 缺陷 完善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差额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的的社会救助制度。它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当每个公民的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补救机制,是现代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200
农村低保申请书 范文
1申 请 书XX县XX镇XX村委:我叫XXX,男,1934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妻子XXX,女,1943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顾,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此致敬礼申请人:XXXX年 X月 X日2申 请 书尊敬的领导:我叫***,祁阳县***镇***村第*组人. 1932年8月出生,现年75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广州军区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里,死里逃生,大腿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回国后,又于54年入团,56年2月复员回家,60年代,受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影响因家庭出身原因一直不能解决组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