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浅谈我国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现象

郭世俊  2012-08-17

摘 要:近年来,中国内地的电视节目呈现出白热化的竞争之势。各类选秀节目、相亲节目、穿越电视剧充斥着荧屏。与此同时,关于电视节目原本应该赋予观众和社会的正面元素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削弱。本文对这种泛娱乐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以提高电视节目的品味。

关键词:泛娱乐化;收视率;节目

娱乐功能是传播的四大功能之一。在大众传媒出现之后,娱乐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娱乐带给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推进作用,电视的娱乐功能也在越来越多的层面上显现出其重要的地位,它为人们日常的放松和消遣带来了便利。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电视媒体的不断革新和进步,娱乐的功能一再的被泛化,我国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日趋严重。“泛娱乐化”是以大众传播为载体过度的娱乐化,它把电视原本的传播信息、社会教育、引导舆论的功能弱化,偏离了正常娱乐的轨道。“电视正把我们的文化转变成娱乐业的广阔舞台”[1]。

一、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现状和影响

(一)新闻节目:走向娱乐化

新闻是对新近发生的、正在发生的或者以前发生现在仍能产生社会效应的事实的报道。新闻娱乐化倾向是建立在传统新闻播报方式之上,是在新闻制播过程中加入娱乐性的元素,使新闻的内容和形式偏向软化、娱乐化和消遣化的新闻传播现象。新闻的娱乐化表现在,内容上注重软性新闻并着力挖掘硬新闻中的娱乐性因素,形式上努力创造新式样,强调吸引力,从“播”新闻到“说”新闻、“聊”新闻、“侃”新闻,甚至“演”新闻。

电视娱乐性节目比例大量增加,严肃新闻节目的比例下降,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强调“软”、“近”、“新”、“奇”,以此来吸引受众提高收视率获得经济效益,“通过收视率这一压力,经济在向电视施加影响[2],新闻不再强调新闻话语权威和固有政治模式,开始关注个人并且强调个人,从单纯的政治宣传机构逐步侧重转向社会舆论的引导,表现出很强的大众化、通俗化倾向。硬新闻的软化确实对大众具有很大的以引力,但是让新闻和娱乐节目界限模糊不清是很危险的,它会对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带来不良的影响。如今几乎每个省市电视台都有各自说新闻的节目。江苏电视台的《南京零距离》,辽宁卫视《说天下》,安徽卫视《超级新闻场》,这些节目用娱乐化的新闻样式来传递信息,也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与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其缺陷和不足也日渐暴露出来。民生新闻节目中充斥着大量内容琐碎的报道,采写多围绕凡人琐事进行,新闻价值较低。很多民生新闻节目一味局限于家长里短、降低自己的品位,对于国家出台的大政方针、关于城市发展的各项会议,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却很少报道。一些民生新闻存在着报道失衡现象。有些节目把负面现象作为报道的重点,媒体没有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对社会不良风气和现象没有起到监督和批判的作用,反而给受众营造一个“到处充满着危险、欺诈、不诚信”的社会环境。有些主持人在报道新闻时,把握不住“趣味”与“庸俗”的界限,过分追求新奇,加上“侃谈”、“戏说”等的报道方式,走上了“庸俗化”的道路。

(二)娱乐节目:走向低俗化

《超级女生》等节目热度还未退去,一批新的选秀接踵而至,《中国达人秀》、《我要上春晚》、《你最有才》等。近一段时间,电视相亲节目充斥荧屏,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浙江卫视的《为爱向前冲》,东方卫视的《百里挑一》等等。这些参与型、挑战型的娱乐节目以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平等性、包容性以及主体间强烈的互动性为特征,在某些方面契合了当代中国社会民主意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是这些节目的发展,一般是由于某一个节目收视率领衔了中国电视娱乐市场后,其他电视台纷纷效仿,以至于“遍地开花”,忽略了节目的质量,以至于“娱乐一切,一切为了娱乐”,只追求收视率。内容雷同,缺乏创新意识。就目前的电视相亲节目来说,为了吸引观众眼球,追求高收视率,火爆的同时也伴随着很多观众的反感和不满,一些相亲节目公开谈论涉性内容,宣扬不正当的婚恋观念及拜金主义,混淆是非曲直美丑善恶,传递不健康的价值观从而严重误导了观众,使观众对节目中嘉宾身份的真实性产生质疑,更影响了电视媒体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电视剧:同质化严重,穿越剧遍地开花

随意篡改历史,过度戏说,扎堆泛滥。从2010年的《神话》开始到2011年湖南卫视的《宫》、《步步惊心》,穿越剧的热潮达到空前火爆的程度。穿越剧通过现代人物在古代的喜剧性表现,消解了历史剧的宏大叙事和深刻主题,以现代人的调侃、时空穿越的狂欢、以及白日梦的欲望释放,让他们横越历史的鸿沟,历史距离感和神圣感也随之消失。当穿越成为现今流行“在时空的洪流中嬉笑”的影像文本,历史的严肃已变为跟着感觉走,同时也跟着现代人的心灵体验走的影像文本。无厘头的穿越对青少年的影响的确很严重。一些青少年对历史本来就不了解,而穿越剧会使他们盲目地认为这些就是历史真相。再者,会使一些青少年相信真的可以穿越,从而盲目模仿。今年年初,在辽宁省丹东市打工的19岁女孩小丹(化名),迷恋穿越剧,总幻想有一天能穿越到清朝或者唐朝。她在网上认识了名叫“神仙姐姐”的网友,二人很谈得来。聊天中,小丹表示非常想穿越,“神仙姐姐”就说她认识一个“高人”,懂得穿越技术。后来,“神仙姐姐”和小丹见了面。“神仙姐姐”说想穿越需要先交费,小丹从家里拿出1800元后,“神仙姐姐”答应帮她一次。结果,“神仙姐姐”和另一个自称“高人”的妇女把小丹带到一偏僻地,让她把一瓶葡萄酒全部喝下,说等她再醒来时就会穿越到清朝。小丹咬牙喝下了一整瓶葡萄酒,冻醒后却发现自己还在老地方,身上的钱却没有了。电视剧的娱乐性不应该是没有边际的,更不能让它恣意膨胀。如果一味地生产粗制滥造、毫无人文底线的作品,对电视剧的发展是不十分利的。

二、泛娱乐化的应对之策

(一)加强政府对媒体的监管力度,广电系统制定有力的管理制度

要遏制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趋势,既要监管部门更熟练地运用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产业运作规律,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还要应改变现有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不要把收视率作为衡量节目的唯一标准。比如说,浙江卫视提出的“综合指标”评估包括新闻公信力、人文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平台覆盖率、收视率5项,这样的评估指标就会打破“为经济利益至上论”。国家广电总局的“综合指标”评估体系尚在酝酿之中。相信将来的这些体系将会遏制电视节目走向低俗化。此外,监管部门还要严格的制度,可以设置电视节目的“底线”,一旦有些节目逾越界线,监管部门就应视情节分级给予警告、勒令整改或者停办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1年10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业界人士认为这个意见对于中国电视来说一次加强内容升级改造、提升内涵和品质的机会。《意见》提出:婚恋等七类节目将被限制;同时规定各卫视频道在晚上7︰30~10︰00的黄金时间,每周娱乐节目不能超过两档;每家省级上星卫视必须设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全国每年选秀类节目不超过10档,类型不得重复。

限娱令总体上还是不错的,它可以约束一些庸俗的电视节目。并不是观众喜欢,收视率高的节目就是好节目,有些节目有很多关于被误导和审美的问题。比如《非诚勿扰》渲染拜金主义对青少年及社会的影响都是很不好的。社会生活的环境决定了下一代的视野,也影响了国家未来的社会竞争力。因此,促进监管手段的法制化、可操作化和科学化,将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传媒自律、行业规范、社会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遏制媒体泛娱乐化的网络式的制约机制体系。这是减少电视泛娱乐化的偏差、抵制电视低俗化的有力保障。

(二)新闻工作者要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发展一般意义上的积极有利的广播电视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马克思主义是真正可以作为电视媒体的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它所代表的才是真正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和真正健康的大众文化,以此来作为广播电视传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电视媒体要对受众进行积极引导,注重文化品味

社会主旋律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代表社会进步和发展方向的思想和精神,它体现着社会发展的方向,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电视媒体对本土文化进行积极传播,要继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我国电视节目制作者应多挖掘中国的传统资源和民间资源,充分研究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和接受心理,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先进的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电视传媒要突出继承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传播和扶持,使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发扬光大,从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激发民族的进取精神。要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使民族文化更加适应国家振兴的要求,焕发出更加旺盛的活力。电视媒体工作者,要遵循艺术规律,讲究文化内涵,注重娱乐品质,努力创作推广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电视节目,做到“不肤浅、不流俗,有深度,有品位”,用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产品占领文化阵地。

[1] (美)尼尔·波兹曼著.章艳译.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2]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著.许均译.关于电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3] (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第2版,英文影印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