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视觉形象在非遗文创产品的应用
温强 2021-02-26
京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文化传承中占据着极强的地位。但在当前的环境下,京剧必须要改变传统的传承和发展模式。打造非遗文创品牌理念,便可为京剧的发展提供途径,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改革和创新。本文拟从京剧视觉形象的角度,通过分析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和京剧视觉形象之间的融合关系,论述京剧视觉形象在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应用和优化措施,意在进一步提升京剧视觉形象产品的设计价值。
一、京剧视觉元素与文创产品设计的联系
(一)京剧视觉元素
京剧是集文学、音乐、美术等多个领域于一体的综合表演形式,其视觉艺术形象多种多样,可以分为服饰以及舞台道具、装饰这两种类型。其中服饰涵盖了服装和化妆这两个方面,主要涉及京剧人物的脸谱、服装以及附属用品,用于表现京剧角色的人物身份以及性格特点。舞台道具以及装饰物品包括文房四宝、烛台、船桨、马鞭、各种武器等,同时也涉及到整体的舞台摆设。例如桌椅是最常见的舞台装饰道具之一,结合不同的戏剧情节可以充当不同的用途,像桌、山石、床等。这些视觉元素是组成京剧的重要部分,也是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载体。
(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视觉形象
综合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视觉形象来讲,主要指的是当消费者针对这一产品进行初步浏览时,第一时间可以通过视觉捕捉到的相关元素,例如构图、形状、颜色、文字搭配、背景画面等(张琦、周杨静、曹艺馨:《中国传统纹样在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创新应用探索――以南京博物院文创产品为例》,《大众文艺》2019 年第19 期)。这些元素能够为消费者评价这款文创产品提供依据,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产品设计融合的主要桥梁。通常来讲,这些视觉形象可直观反映该产品的实际用途和设计意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再现。近些年,国家大力推动非遗文创产品研发,故宫博物院以及各地的博物馆和文化机构均进行了文创产品设计。结合具有历史文化气息和底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具有实用性的文创产品,不仅能够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力度,也可以使消费市场内的产品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
(三)京剧视觉元素与文创产品设计的联系
在京剧表演过程中,蕴含了多种多样的视觉元素,这些元素具有极强的个性化和独特性特点。视觉元素和视觉形象之间有着本质上的联系,在设计非遗文创产品的过程中,为了凸显京剧的实际内涵和文化寓意,需要将京剧表演中的诸多视觉元素转化为视觉形象,并且与文创产品的实体结合起来,通过视觉形象来体现产品的实际功能和想要表达的内涵,当这样的产品流通到消费市场后,不仅能够提升文化产品的实际价值,也可以有效实现京剧文化的传扬和发展。在设计文创产品的过程中,挖掘京剧表演中的文化元素,并且将其转化为视觉形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文创产品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京剧视觉元素在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形象转化方式
(一)常见的京剧视觉元素
常见的京剧视觉元素通常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京剧脸谱。脸谱是京剧的代表元素,也是观众在观赏过程中能够非常直观感触到的。当人们看到色彩多样的脸谱时,第一反应便是京剧,因此对京剧来说,脸谱是应用价值最高的视觉形象符号。其次是京剧服饰。京剧服饰按照其功能可以分化成蟒、靠、帔、褶、衣这5 种形态。京剧服饰不仅沉淀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韵味,也表现出极为强烈的视觉美感。再次是京剧头饰。京剧头饰也分为多种类别,例如旦角的头饰有正凤、偏风、六角花、包头帘、串蝴蝶、蝴蝶顶花以及泡条等。京剧头饰涵盖了繁复的中国传统手工技艺以及极为丰富的文化底蕴,集技艺和精巧于一体,已经成为京剧的主要代表元素。
(二)京剧视觉元素在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形象转化方式
进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其目的不仅是做京剧文化的科普,也需要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因此在提炼视觉元素的过程中,要与当前主流文化的发展趋势相符,与消费者的实际认知相符。对客观的视觉元素进行形象转化,打造出符合消费者视觉观感以及消费心理的视觉形象符号,需要具备极强的艺术性和专业性,才能够真正实现京剧文化传承和文创产品价值提升的双重目的。1.脸谱视觉形象转化由于脸谱已经成为了京剧独特的代表符号,那么在利用脸谱进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其形象转化方式不仅要突出脸谱的固有特征,也要在当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创新。传统的脸谱视觉形象是以平面绘画以及色彩搭配的方式展现出来的,长久以来这种视觉形象应用极为广泛,很容易产生视觉疲劳。为此,我们可以在脸谱线条以及图案拼凑的基础上,利用单一形象配合镂空技术打造立体图形,例如将脸谱雕刻在毛笔笔杆上,制作成吊坠等。也可以单纯提炼脸谱的色彩搭配方案,将其作为某一文化产品的整体色彩结构,这相较于直观的进行脸谱图案设计来讲效果更好。2.服饰视觉形象转化当前大部分的京剧服饰视觉形象转化是结合其色彩以及花纹进行的,但是京剧服饰自身是多样化的,因此,在提取其基础的色彩和形态的同时,也可以借助其本身的绘画纹样进行转化。例如可以将京剧服饰中的飞禽以及梅、兰、竹、菊等纹样提取出来,和文化用品、古风用具等融合起来,其挥洒恣意的形态能够提升产品的内涵,同时也可以着重突出京剧服饰的细节美。另外也要善于将视觉形象转化为意识形象。例如京剧服饰中有大量的五彩飘带、翎子等,在表演过程中展现出灵动的姿态。这些可以作为视觉形象转化的依据,融入到书签、木簪、扇面等中,通过灵动飘逸的笔触来勾画出动态的形象,不仅能够赋予文创产品生机和活力,也可以展现京剧服饰之美。3.头饰视觉形象转化京剧中的大量头饰极为精致,这些也可以成为文创产品视觉形象转化的主要灵感。由于当前大部分的消费者在进行文创产品选择和消费时,更加青睐于那些极具艺术底蕴的产品,那么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在京剧头饰的既有形态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例如通过头饰绒花提取,与颈枕结合起来,设计头面眼罩等(张苇、徐雪、姚佳辰等:《地域文化性在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应用与创新―以盐城水浒文化博物馆文创设计为例》,《美与时代》(上)2019 年第9 期),这可以确保文创产品具有新潮性和实用性,是进一步加强文创产品应用价值的关键。
三、加强京剧视觉形象产品设计价值的措施
视觉元素作为非遗文创产品视觉形象设计的主要灵感,设计时并不只是单纯借助其客观元素进行融合,还要结合其内在含义,从产品实用性以及主要功能的角度进行针对性分析,这样打造出的文创产品才可以具备经济效益和传承价值。在当前的环境下,如何提升京剧视觉形象产品的设计价值呢?首先,需要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需求和消费心理来划分非遗文创产品的等级和品质,给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渠道,迎合其消费心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戏曲种类较多,在挖掘视觉形象价值的过程中要注重体现京剧的独特性和魅力。其次,结合当前社会的经济发展需求,打造软性形象设计。单纯从京剧视觉元素的角度来看,将这种客观物体转化为视觉形象元素,以图文、颜色配比等方式呈现出来,这是一种硬性形象设计。为了进一步提升京剧视觉形象应用的有效性,还需要打造与基础形象相结合的意识形态,这便是软性形象。软性形象的构建,可以结合当前的文化潮流和文化体系发展模式进行优化,例如歌曲、影视、人物形象等。也可以借助名人效应打造软性形象,以此提升文创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再次,实现多方融合,打造协作共赢渠道。以精致为主的非遗文创产品形象设计,并不是单纯从生产者的角度落实的创新,还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市场中的多方主体,落实利益共享和互利互惠。文创产品的创作者以及消费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创作者要以满足消费者意愿以及传承京剧文化为目的进行产品研发,产品营销要以保障创作者权益以及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的进行创新。总之,在对京剧视觉元素进行视觉形象转化的过程中,必须要打造具有实用价值和文化传播功能的非遗文创产品,充分结合消费者需求,实现文化内涵、经济效益等的多方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