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度分析

张媛  2011-11-01

3.志愿服务管理机制不完善。性质不同的公民社会组织机构,往往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在突发性事件面前难以形成合力。中国大部分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是在团委系统领导之下的,但也有一些相对独立的志愿者或公民社会组织,由于缺乏统筹管理与引导,志愿者的组织显得比较混乱。在突发事件中,名目繁多的志愿者组织,有的确实做出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有的却只是打着名号从事相关商业活动,从而造成新的混乱。志愿服务缺乏统筹协调,志愿组织力量分散,各自为政,有时需要救援的地方人力难以到达,不需要的地方志愿者又出现拥堵,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 4.资金短缺是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障碍。志愿者组织筹集资金和财务管理的能力有限,尽管部分志愿服务活动是参与主体的自愿参与,但倘若离开经费的支持,它就成了无源之水,其行动效果也会微乎其微。目前,国际组织和国外的基金会是中国志愿者活动的重要资源。如何坚持原则同时广开资源渠道,争取、有效地利用好这一资源是大部分志愿者组织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对策研究 1.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可度、支持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市场经济下,社会需要树立一种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价值观。应出台法律、法规政策确立志愿服务的认可制度,用法律来规定志愿服务的社会地位,从而提高大众对志愿服务的关注度、认可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志愿服务的社会地位上的认可,是增强大众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推动力。这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借助各种宣传阵地,通过印发宣传册、电视及平面媒体等宣传方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志愿服务的内涵和意义以及参与志愿者组织的条件,树立社区志愿服务典型。 2.建立“以服务促进管理”的政府与志愿组织合作关系。政府需要进一步通过各种政策法规,积极促进和培育志愿者组织的发展,特别是给民间自发的志愿者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使公众有更多参与的渠道。例如,民间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备案制度,政府购买民间志愿者组织服务的制度。

3.完善社会志愿服务的管理体系。各类志愿者组织不仅需要有更丰富的项目设计吸引公众参加志愿活动,也要让志愿者更多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和评估过程,培养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志愿者参与的持续性。社会各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激励措施鼓励志愿行为、培育志愿文化。例如,建立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的制度;政府、企业和大学可以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和内容等,作为升学考核和选拔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国家定期依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业绩,给予志愿者精神方面的奖励;完善志愿者的社会保险制度等。另外,志愿者组织自身也要规范行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生命力。 4.培育多元共存,资源共享的志愿组织管理格局。对于已经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志愿者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合理地配置。各部门应当以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利用志愿者登记的信息,根据志愿者的储备状况以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具有相似特长的志愿者组合在一起,形成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日常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突发性灾害发生后则将其分派至相应类型的志愿服务工作岗位上去。分派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男女比例和能力配置等问题,对志愿者进行合理搭配,实现“岗得其人、人尽其才”的目标。 5.建立“财政支持为引导、社会支持为主体”的资金保障机制。在我国已形成了“政府拨款、社会赞助、会员会费、自办实体创收为主”的筹款机制。社会志愿服务除了争取政府资金外,还需要争取社会捐赠。社会捐赠又称民间资助,共有三种形式“资金中介机构、企业捐赠以及个人捐赠。 目前,各种捐赠的主体,尤其是社会捐赠的主体(包括基金会、企业与个人)非常关注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及行动结果,良好的社会影响与行动结果成了他们继续捐赠的条件,也是赢得更多捐赠,缓解志愿服务活动经费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志愿行动开展的效果与社会影响,以解决日益凸显的经费问题。同时,国外经验告诉我们,自谋财源,开发营利项目以弥补公益支出也是资金募集的一个手段,采用营利手段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使效率和效用最大化,对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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