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对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启示
杜志峰 杨琳 2012-09-21
论文摘要:经过3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10年来的快速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但其快速发展也引发了教育质量保障机制不配套等一系列问题。通过分析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和特点,可以对搭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论文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保障;质量评估;质量审计
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着手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经过30年的探索和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国内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近年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面临很多问题,尤其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方面还非常薄弱。基于教育国际化这一共识目标,跨境合作办学已经成为世界高校国际化的重要形式,而且中国的合作办学也日益受到国外合作方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一些国家已经把跨境合作办学纳入整个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管体系之中。分析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特点对完善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体系有很大的启示。本文以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例,比较分析中英高教质量保障体系的异同,对国家、社会及教育机构都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一、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经过近二三十年的探索和尝试,英国已建立了比较成熟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框架,从外部和内部对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和保障。
1.外部监督
(1)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学会(QAA)。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框架经历了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从注重外部质量保障到注重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保障的过程。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框架以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学会(QAA)为主。QAA成立于1997年,是独立于英国政府并由代表英国大学和学院上层领导所拥有的组织。它全面负责英国高等教育质量的保证事宜,目的是对高等教育的外部质量进行合理化改革,向政府和公众提供公平、客观、准确的评估结论。QAA鼓励大学和学院通过以下方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管理质量:对大学和学院进行外部审查,包括审核;通过“学术基础结构”说明清晰的学术标准;对学位授予权力和大学头衔的申请向政府提出建议;为学术标准和质量提出建议。
2002年,QAA放弃了原来耗财耗力而备受批评的评估方法,采用审计(audit)的方法与原来最大的区别在于:审计的重点不是直接评估高校的教育质量,而是评估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即评定各大学和学院如何可靠地履行其责任,并促进各大学和学院不断提高对其学术标准和质量的管理水平。具体包括:根据院校课程项目质量和标准的常规评估方式评估院校内部质量保障机构和机制的有效性;院校发布的课程项目质量和学术标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院校内部质量保障过程在课程项目层次或院校层次运用的一些例证。审计组对院校质量管理与学术标准的可靠性及其课程项目质量与学术标准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诚实性、完整性及坦率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并将评估报告向公众公开。QAA不仅评估英国高校,还评估英国高校在国外的办学项目及海外分校,保障英国高校的海外教育达到与国内同等的标准,及时通报所发现的问题,避免对英国高等教育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2)专门的课程认证机构。QAA不对大学及其课程进行鉴定,每个教学机构鉴定自己的课程。最终可以获得专业或职业资格的课程(如工科),经常由专业的、法定的或监管机构进行鉴定,如英国医学总会对医学课程进行鉴定,确保学生毕业时能胜任专业工作或被专业机构接纳。
(3)外部大学排名机构。大学排行最重要的价值在于传播与大学有关的信息,增进公众对高等教育的了解,促进社会、公众及高校自身关注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等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也强化了少数大学之间的竞争。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QS每年发布世界大学排行榜,主要指标包括学术声誉、雇主评比、教师与学生比例、教师研究论文被引用次数、外籍教师人数及留学生人数。这些排名除了为学生求学提供参考,也起到了促使政府、社会和高校关注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增进大众对高等教育的了解等积极作用。
2.内部的质量保障
(1)高校内部的部门。由于英国政府大幅削减对高校的财政支持,英国高校将于2012年开始提高英国本土学生的学费,由3000英镑提高到约6000~9000英镑。高校更加注重教育质量的监控,各大学为其学位、资格等制定的各种学术标准和质量为内部质量保证。QAA与高等教育界合作制定了英国的学术基础框架,包括《高等教育资历框架》、《学科基准文件》、《专业课程制定指南》、《高等教育学术质量与标准保证的行为准则》。前三个主要是关于标准的设定,第四个更多的是关于质量的管理。四个文件为高校的学术质量和标准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原则和依据,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有效地履行质量保证的职责。
(2)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外部机构的监控有时效性问题,不可能深入每节课堂,而教师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群体,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如果能发挥作用,可以更好地保证教育质量。
(3)学生及学生雇主评议。2012年英国大学学费大幅上涨,英国高校的压力更大。学生作为付学费的消费者,其权益意识越来越强。学生日益强化的消费者意识也有助于监控高校的教学质量。从市场营销的角度而言,用人单位作为学生技能的购买者也非常关注学生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知识。英国的QS世界大学排名非常看重雇主评价,其比重占10%,对大学排名有很大影响。
二、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特点
1.独立性
英国的教育质量保障机构都是独立的。QAA工作人员中虽然有一部分人由政府聘任,甚至允许政府官员加入,但它不是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不具有直接的行政权力,也不是政府的附庸。其目的是向政府和公众提供公平、客观、准确的评估结论。政府不介入评估工作,只负责制订总体的科研政策和总量上控制拨款数额。QAA的审查与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拨款联系在一起。政府通过QAA这个评估中介机构实现对高等教育的间接干预和控制。
2.透明性
不管是外部监管还是内部监管,英国公众都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学生、家长、雇主可以通过各种公开渠道了解高校的教育活动情况。QAA将评估结果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公布于众,公众根据报告可以了解整个评估的程序和标准,更可以监督整个评估活动,使评估更加高效。 3.自主性
英国尊重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各大学和学院实行自我管理,不属于政府或由政府运作,自治水平很高。高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和要求提供多种多样的课程设置。因为没有统一课程大纲,评比各大学的学术成就有一定困难,所以QAA的外部评审是根据各大学和学院自己的宗旨和目标进行评估。但是,这种审计式评估可能会产生与财务审计类似的结果,比如,一个企业可能盈利状况非常好,但审计不过关;而一家公司可能面临破产,但审计结果却非常良好。
三、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1年3月,我国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58个,合作项目1184个,合作方来自3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中外合作办学在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层次、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国民高等教育选择空间方面功不可没,但中外合作办学的急速发展也产生了泥沙俱下的乱象,互联网上家长、用人单位对中外合作办学及其教育质量的关注和疑问越来越多。国外教育界多年前也已对中国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提出了质疑。比如,学生入学门槛低、外籍教师资质不合格、中国及外国监管部门不得力等等。
社会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国政府和高校也都意识到加强教育质量监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比如,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但总体而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有:
(1)质量监控主体单一化。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是政府主导的,教育活动的管理和决策权都在政府,评估组织也是依靠政府和相关高等教育管理部门组建的。我国教育评估机构具有很高的地位,但其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此外,一千多个合作项目的质量监控全部由政府来完成必然存在周期长、时效性差的问题。
(2)质量控制外部化。政府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和保障方面有绝对的权威,其结果是学校高度重视外部评价,但又缺乏加强质量管理的内部动力。仅依靠外部的质量监控很难保障教育质量,高校内部自觉的质量控制才是持久的。
(3)质量标准同一化。质量标准方面,用同一套学术取向和质量标准规范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忽视了办学单位的个体差异。
目前众多高等院校还处于质量保障体系的低端,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和评定上,缺乏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评价体系的全面认识,建立科学充分的质量保障体系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四、英国质量保障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在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时必须明确学生、教师、高校、政府和社会各自的定位及其在质量保障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政府加强宏观监控
政府作为外部的监管单位很难深入到具体的细节,主要从宏观方面来把控,比如一些法律法规文件的出台。目前,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需要教育部的评估和审批才能获得办学资格,政府应强化合作办学的准入机制,严把审核关,从源头保证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2.质量保障部门的密切关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作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外部评估机构,已经于2010年在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河南省展开中外合作办学单位试点评估工作,在取得经验和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程序后将在全国陆续展开。督促合作办学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
同时,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建立独立、专门的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对各类型高校教育质量进行认证和监督。其独立地位应通过立法或国务院行政命令的形式予以保障,并有权在有关法律指导下确定评估标准、选择和培训评估专家并建档,在系统评估后独立得出结论,不受行政干扰。
3.高校内部施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学校办学是长期的积淀过程,教育质量的内部保障制度非常重要。高校内部建立质量过程管理的自我监督为主,评估机构、政府等外部对内部质量管理有效性评估为辅的质量保障格局已成为目前国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领域的共识。随着高校办学主体地位的加强,其质量保障的主体地位也应得到加强。一般高校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已经建立了全面的监控系统,但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面还需要更多投入,把合作办学的质量监控纳入整个学校的监控体系之中,通过学校、学院、系部几个层次的配合,在教师资质、课程设置、学生活动几方面形成系统的监管体系。高校通过配合校外的质量评估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合作办学项目的特殊性制订相应的策略,稳步提升教育质量。
4.建立毕业生反馈制度
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对社会的贡献度如何直接反映高校的教学质量,是高校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档案,一方面能够完整了解毕业生走向社会的反馈情况,一方面又能够为学校提供专业的需求状况,及时修正培养教育中的偏差,也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起到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