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论文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分析
摘要:虽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得到了法律的肯定,但现有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对很多程序方面的规定仍然缺失。2017 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地位。由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不久,相关法律规定较为笼统,在日常实践的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2018 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不难看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通过相关研究分析,力求为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些许建设性建议。关键词: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研究(一)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1.与其他诉讼的竞合问题。在日常实际办案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个具体的案件通常既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构罪条件的,还会涉及刑事诉讼。此类案件实践中常见于环境污染案中,通常既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也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但两者在管辖权问题上的规定不一样。再比如线上餐饮案件,线下商店的违
女检察官演讲稿
古往今来,不是有无数文人墨客把女性赞誉为爱的使者、美的化身吗。当梁红玉用惊天的战鼓击退百万敌军的时候;当居里夫人用镭元素铸成科学史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碑的时候;当江雪芹在胜利的曙光即将到来之际,面对屠刀从容就义的时候;当中国女排以顽强的意志拼来五连冠,把拼搏精神化成一个民族前进动力的时候,人们不会再有丝毫的怀疑,我们伟大的女性已经为世界撑起了一片湛蓝湛蓝的天空。当历史的列车驶进了二十一世纪的站台,人们忽然发现,我们的祖先苦苦思索也猜想不到究竟有多大的这块土地,变得越来越小了,于是,地球变成了“村落”,要探访远隔重洋的亲友,只需要动动手指,击一下鼠标;同时,人们又会发现,这个展现世界的舞台,又好像变得越来越大,一些似乎是闻所未闻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魑魅魍魉齐亮相,真假善恶同登台。一时间,这个世界变得光怪陆离、扑朔难辨。但,不论时光如何流转,不论岁月的波涛如何无情地冲刷着人们心灵,永不改变的是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或许有人会说,你说的这些,是不是有些遥远了呢?那么,就让我们来听一听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吧!有人说,现在执法太难,办案太累,反贪
试析检察机关以“四新”方式促进村务廉洁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应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推进村务廉洁工作方式,务必把握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带来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工作机遇。只有积极发动农民,才能促进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论文关键词 四新方式 村务廉洁 农民 监督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近年来,少数村官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导致农民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农村和谐稳定。而肩负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应当在农村有所作为,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移至农村,开辟一片村务廉洁的“绿洲”。检察机关如何促进村务廉洁,便是本文探讨重点。笔者,尚试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农村预防工作经验为视角,谈谈检察机关如何以“四新”方式,立足基层农村开展预防工作。一、“四新”方式涵义“四新”方式,是指检察机关应注重打造具当地特色的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新模式”,以共同建立开展工作“新平台”为基础,实现预防工作“新突破”,从而不断拓展工作“新领域”。 其内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因地制宜着重工作创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情,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开展农村预防
简析派出检察室职能配置
论文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加强基层派出检察室建设。由此,全社会对于基层检察室的讨论和关注也呈现上升态势。作者认为,对于检察室的关注和讨论,核心问题不是能不能做(可行性)和要不要去做(必要性)的问题,而是怎么去做(合理性)的问题,而最关键的又是配置什么样的职权给检察室。本文对此略作分析。论文关键词检察室职能配置定位 一、检察室之核心问题分析(一)检察室设置的可行性 客观而言,设置检察室迄今为止未得到国家法律层面上的授权,唯一的依据只是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尽管有论者援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第3款①来说明设置检察室是符合立法本意的,认为该款规定对特殊区域作不完全列举,是检察机关设立派出机构的法律空间,②但难免牵强,因为将乡镇、农村都视为特殊区域显然过乏,且该款规定设置的是派出检察院,同时必须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对此,笔者认为应当承认法律依据的缺失,但不表明设置检察室没有可行性。理由为早
试论检察机关对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前介入侦查阶段的应对之策
论文摘要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进步直接影响着我国的法治进程。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律师制度的修订与检察机关侦查部门更是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着反贪工作的开展。本文将重点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对策展开论述。论文关键词新《刑诉法》辩护制度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应对之策律师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推进我国司法建设的步伐都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依法保障人权已是刻不容缓的话题。在万众期待下,新修订的《刑诉法》于2012年3月14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修订后的《刑诉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挑战新修订的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
试析新刑诉法修改对监所检察工作的影响及思考
论文摘要刑诉法的修改是进一步加强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当前,在惩罚犯罪工作中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对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公民权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方面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十分关注,司法机关和其他方面也在不断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建议,因此,如何进一步保障司法机关准确及时惩罚犯罪,保护公民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立法者和人民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监督交付执行减刑假释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1996年进行了部分修正,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内容具体涉及到基本原则、证据规则、强制措施及辩护、侦查措施及刑罚执行等诸多方面的规定,宏观来看基本涉及检察业务的各个范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本文拟结合监所工作实际,对当前监所业务中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进行探讨。一、当前刑事诉讼法中涉及的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存在的立法不足(一)暂予监
简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问题及完善
论文摘要民事诉讼法即将修改,其中最令人瞩目的莫过于拟增加公益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增加公益诉讼,反映了我国在法治进程中已经开始重视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之法律救济。但是,公益诉讼的探索在我国毕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提起的方式以及可能遇到的障碍的解决方法,在理论界仍有不少的争议。本文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自己的看法。论文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谦抑性原则 一、检察机关应是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明确了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身份。同时,《刑事诉讼法》第77条关于检察机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也肯定了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另外,在《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支持起诉条款中也间接肯定了检察机关作为支持起诉人的资格。 (二
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探索
论文摘要化解社会矛盾位居三项重点工作之首,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2009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除通过强化办案职能,用执法办案的实际成果回应民生诉求外,还多措并举定纷止争,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论文关键词检察社会矛盾实践探索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近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和高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司法为民便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不断增强,行为越来越规范,执法方式越来越文明。但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一些问题的反映仍很强烈。这些问题既有涉及司法领域的,也有涉及经济领域的;既有涉及检察机关的,也有涉及其它司法机关的。笔者就当前涉法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检察机关该怎么应对问题进行浅议,仅供同仁者商榷:一、强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强化措施,巧用“首尾息诉法”,形成了“以事前研判、预
论监所检察参与“三打两建”工作的思考
论文摘要随着我省“三打两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批犯罪嫌疑人纷纷落入法网,导致监管场所羁押了大量人员,增加了监管压力。强化监管场所监督,实现案件后续跟进。为确保“三打”涉案人员顺利交付起诉、审理和执行,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针对“三打”案件“窝案”、“串案”多,同案人数多特点,专门开展分管分押制度监督。全力服务“三打”工作,保障“三打”工作顺利开展。论文关键词监所检察三大两建理论和实践探索 2012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决定,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将围绕“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牢头狱霸”、“暴力脱逃”、“行凶伤人”等严重破坏监管秩序、侵害其他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恶性犯罪。一、监所检察部门服务“三打”工作理论探索(一)加强组织领导,权力配合“三打”工作 应该迅速成立“三打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监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与有关政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增强打击合理。 (二)监督监管单位严把收押释放关 检察院应该坚持司法第一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杜
试论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
论文摘要200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快看守所监管信息系统与驻所检察管理系统联网建设推行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工作的通知》,随之在全国推广河北省廊坊市检察机关创造性地开展网络化管理实现动态监督的经验。经过各地、各级检察机关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已基本实现。本文以北京地区为调研范围,对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运行现状及发挥作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发现不足,提出建议,以期有利于此项工作的完善。论文关键词网络化管理动态监督检察监督一、问题的提出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是指通过检察室的计算机系统与监管机关的信息管理系统、监控系统联网,使检察室共享监管机关的业务数据与监控图像,对监管机关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检察室网络化管理主要由监控系统、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构成,利用监控系统可以直接观察监管干警的执法情况和监室、审讯室、放风场等监管场所情况;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能实现与监管机关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自动交换,建立在押人员信息档案并实现出入所、留所服刑、超期羁押等信息科目的自动分类。2010年我院驻朝阳
浅析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初探
我国正处于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端,社会经济依然高速发展,社会市场体制正不断完善,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社会矛盾依然凸显,人员流动性增强了,社会的管理面临一种新的变革。作为社会管理力量的检察机关,亦要充分地认识新的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 1.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步显现,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大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呈现出全新的阶段性特征,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凸显,对社会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人口结构趋向多元化,再加上当今科技发达,一些网络和媒体为不良的社会讯息和有害的社会舆论导向提供了宣传平台,致使社会各种矛盾的发生错综复杂,刑事案件的发生居高不下。所以,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任务十分沉重。 2.随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隐蔽化,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腐败问题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腐败案件能否彻查既影响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政府的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各个部门之间出现职责界定不清,各自分工不明的情
试析行刑执法衔接中检察监督机制的构建
论文摘要由于缺乏检察监督,知识产权案件的行刑执法衔接未得到有效保障,“以罚代刑”的情形不断出现。破解行刑执法衔接的关键是加强检察法律监督,而此前提为确立“刑事优先原则”;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应当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主线,完善相关立法,并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论文关键词行刑执法衔接检察监督刑事优先原则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轨制是我国特有的保护知识产权机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上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实践的发展,该机制行刑衔接问题日益突出。其原因复杂,对策也必定是多方面结合的,但笔者认为,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一、加强检察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分析(一)检察监督缺位导致的问题 1.监督没有强制力保障导致“以罚代刑”。从立法角度来看,司法和行政机关间的关系必须由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进行调整才具有法理基础,但目前我国关于行刑执法衔接机制的框架主要由“五大文件”�豍及单一行政法规、部级规章等层级较低的文件组成,局限性明显。在众多的法律法规中,大部分规定是对衔接机制所表现出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状况的描述,回避了究竟怎样才能达到此
试析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监督问题探究
论文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对包括监视居住在内的部分强制措施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本文在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的修改内容和公安机关决定及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对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措施的监督。论文关键词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监督长期以来,学界对监视居住的存废问题一直争论不断,使得监视居住制度在我国现行强制措施体制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因此,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监视居住做出了最大幅度的修改。本文将从检察机关的角度出发,对如何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强对公安机关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一、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的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对象规定不明确,选择执行监视居住的居所随意性较大,且囿于警力、财力等限制,使得我国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存在适用率不高、易异化为变相羁押等状况。鉴于适用监视居住的以上困境,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做出了以下几方面的修改: (一)将监视居住定位于羁押的替代措施,明确监视居住的独立适用条件 新刑事诉讼法将监
试论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论文摘要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因此,必须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这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现实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人口众多,经济较为发达。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番禺区经济环境的逐步优化,外来资本和劳动力大量地涌入,一方面实现了社会经济快速地增长,给番禺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另一方面,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了一些思考。论文关键词检察队伍检察创新 番禺区总面积7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00万,区生产总值已在2010年跨越了千亿大关。随着社会转型和人口的急剧膨胀,刑事发案数逐年攀升,新领域、高科技犯罪不断涌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我院”)从事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工作的检察人员不到50人,每年承担捕诉案件近3000宗,人均办案近150宗,全院从事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的干警约30人,每年自侦案件近60宗,长期处于“案多人少”的压力之中。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面临着严峻考验。我院充分认识到,人才
试析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法律监督问题
论文摘要刑事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公安机关滥用刑事拘留措施、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等问题。由于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措施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加强对刑事拘留的检察监督,以更好地惩治法律和保障人权。论文关键词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律监督刑事拘留,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并短时间予以羁押,限制其人身自首的强制措施。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较为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其对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限制程度仅次于逮捕。�豍《刑事诉讼法》仅对拘留的实施机关、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程度及期限进行了详细规定,却没有对拘留措施侦查监督的程序、权限和有效手段加以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拘留措施由公安机关自由决定、自行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程序,导致拘留措施适用不当,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救济途径。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检察机关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刑事拘留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的法律监督。一
试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现实困境与派驻检察官制度的融合
论文摘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两个基本手段。实践中,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虽已具雏形,但运作起来尚不够顺畅。本文从“两法衔接”机制的现实困境中分析原因,并试通过建立派驻检察官制度来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提供助力。论文关键词两法衔接现实困境派驻检察官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寻求建立的旨在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但实践中,两者又常常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当行政违法行为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可能就触犯了刑法,此时行政违法行为就转化成刑事违法行为,进而行政执法就必须过渡到刑事司法。如何将这两者有机结合,形成对破坏市场经济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正是“两法衔接”机制的应有之义。一、“两法衔接”的历史由来我国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各方面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市场经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相对较多,为此,2001年4月,国务院
试论加强检察机关老干部工作的思考
论文摘要古罗马的西塞罗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老年人犹如历史和戏剧,可供我们生活的参考”老年人是历史不断发展功绩最大的人员,他们为国家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生,老干部工作的好坏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干部队伍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检查机关的老干部来讲,年轻时,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出谋划策、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辛劳奔波,做好检查机关老干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新时期社会管理工作首抓的重点和难点。论文关键词检察机关老干部社会管理工作检察机关的老干部像其他机关的老干部一样,年轻时为国家的稳定和繁荣作了很大贡献,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他们人退心不退,依然牵挂着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也没有忘记这些为检察事业做出贡献的功臣们,他们的晚年幸福牵挂着检察机关领导的心。至此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之际,本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与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谈谈如何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检察机关的老干部工作。一、加强对检查机关老干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一)有利于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老干部由于自身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与阅历,他们在年轻的时候为了
简论基层检察院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的探索与实践
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检察环节面对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结合基层院检察工作实际,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控源治本,综合施策,提升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整体效能进行了积极探索。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化解矛盾 对策措施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力促社会和谐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大事来抓,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明显成效。一、强化风险意识,把预防涉检信访矛盾摆在突出位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执法办案风险不断增大。该院不断强化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开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
试析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论文摘要 珠三角地区迈开了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步伐,检察机关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主要面临打击犯罪、强化监督、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挑战,要从增强认识、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保护市场主体、化解社会矛盾等开展好工作。论文关键词 新型城市化 检察 服务 诉讼监督传统城市化是指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其主要衡量指标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由初级阶段向高级形态转变,这个转变不只包括人口转移,更加强调城市的经济社会结构由传统向现代、由低端向高端的转型升级,也称“结构转换型城市”。新型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产物。当前,全国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方迈出了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步伐。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中共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指出:“把新型城市化作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抓手,继续强化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至此,广东珠三角地区迈开了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步伐。新型城市化的基本内涵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幸福为主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
试论新型城市化建设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论文摘要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围绕该中心任务,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新型城市化建设步伐更快更稳。本文以新型城市化的含义为切入点,谈谈当前检察机关在构建新型城市化中应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论文关键词 新型城市 转型升级 法律监督一、新型城市化的定义根据广州市委宣传部、政策研究室和广州市政府研究室主编的《新型城市化理论观点选编》一书的解释,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总的来说,城市化反映了乡村变为城镇的一种复杂的过程。其至少包含了乡村到城市之间的四种转型:(1)人口结构的转型;(2)经济结构的转型;(3)地域空间的转型;(4)生活方式的转型。而新型城市化是科学的城市化,是体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城市化,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城市化,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更为重要的,也是我们法律工作者最关心的是,新型城市化是发展民主法治的城市化,要以民主法治的方式推进城市化,以城市化来提升民主法治水平,使城市化与民主化相互促进,城市建设与法治
试析探索现行内部监督体系下如何构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利益驱动和自身腐败的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对于健全完善检察特色惩防体系,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检察机关如何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内部监督水平,突出执法工作特色。论文关键词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内部监督 风险点 党风廉政建设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理论基石——内部监督理论检察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找到风险点,形成对防控工作实施“过程”和“质量”管理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它将科学的管理理论应用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视角、载体和途径。 该项工作,在国内走在前列的北京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他们的纪检监察部
试论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若干问题及建议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业务起步时间不长,实践检验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本文就此提出相应对策。论文关键词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机关 证据我国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职务犯罪案件的讯问过程中已全面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自侦案件及时有力地保全、固定了证据,同时规范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遏制了刑讯逼供,促进了文明执法观念的实现,也充分保护了被讯问人的合法权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检察技术业务起步时间不长,经实践检验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笔者结合多年来基层检察院技术部门实际工作经验,认真研究,现就目前基层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谈几点浅见:一、当前存在问题1.具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的合格专业人员短缺。具备一定音像及计算机技术水准的专业人员和配置满足高检院要求的软硬件设备是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基本要求。高检院颁布全系统要求实施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定审录必须分离,基层院也必须配齐两名以上的专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人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基层院没有达到这一要求,有的院甚至
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论文摘要 作为国家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当前,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对内对外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更新管理模式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这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没有改革创新,检察机关将前途暗淡。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是广义上社会管理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更是创新动力之一。检察机关参与的社管理创新是内部管理和管理外部社会的形式和内容创新的综合与统一。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它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p
试析抓好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
论文摘要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还存在重视不够、职能发挥受到一定限制和监督能力不强等问题,抓好基层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把握提高认识、开展三个方面的教育、健全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关键。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纪检监察 群众监督如果将一个单位比作一间房,那么纪检工作就好比是那抽烟机;如果将一个集体比作一棵树,那么纪检工作就是那啄木鸟——这句话形象的反映了纪检监察工作对一个单位和集体的重要性和其地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他人的时候,首先要保障自身的执法是规范的,执法人员行得正,执法水平高。纪检监察工作对于保障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清正廉洁和文明规范高效执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日常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加强。笔者拟从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谈谈抓好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个关键。一、基层检察院纪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